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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造假”变卖了灯具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3:00 现代快报

  11月23日,记者来到了位于泰兴市江平中路69号的泰兴市灯具厂。该厂成立于1958年,是一家有约半个世纪历史的老牌企业,名气很大。厂里的门卫告诉记者:“改制前的厂长是方拾祖,在我们这里名气很大。不过现在灯具厂早就不叫灯具厂了,已经改过两次名字了,厂里面的老板也换成我们的封老板了。”他还告诉记者,在2005年12月8日的时候,先是改名为永辉车灯塑件公司,就在今年七八月份的时候,“永辉”又改名为“永诚”,老板也由原来的方拾祖换成了封一波。

  采访中,一名工人将记者叫到一边,塞给了记者几份文件,记者大概看了一下,发现几份文件都有相同的文件号,文件上都盖着相同的大红公章,不少竟然是原件。但当记者仔细看了一下文件的内容,却发现,这些文件虽然文件名、文件号相同,但里面的内容却不一样。

  举报人告诉记者,在2005年6月12日,泰兴镇审计所和财政所发送给泰兴镇人民政府的《关于泰兴市灯具厂资产负债净资产核实情况的报告》,竟然有两份内容截然不同。其中一份是灯具厂净资产为负8486801.94元,而另外一份则是灯具厂的净资产为负327113.48元,两份报告的企业净资产数额相差竟达到了800多万元。

  而更让人感到荒唐的是,泰兴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泰兴市灯具厂“三置换一保障”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即在2005年8月5日出具的“泰企改[2005]20号”的红头文件,竟然也有两份核心内容完全不一致的文件。一份上写着“同意该企业以经过审计核实并剥离现有厂房和土地后的净资产负200万元出让给方拾祖同志。”另外一份则写着“同意该企业以经过审计核实并剥离现有厂房和土地后的净资产53.77万元出让给方拾祖同志。”上面都盖有“泰兴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鲜红大印。

  工人声称,当时改制时,市、镇领导给他们看的只是那份“净资产负200万元”的文件。后一份在改制完后才知道的。

  知情人披露改制猫腻

  据了解,2005年7月份,泰兴镇政府对泰兴市灯具厂进行了改制,2005年7月30日,泰兴镇政府镇长朱泰石与灯具厂的法人代表方拾祖签订了一份《企业产权出让协议书》。 协议书中写着:“经清产核资,截至2005年3月31日,该厂实际净资产为负200万元。”同时,泰兴镇政府提供给方拾祖20亩土地,抵算负200万资产,给方拾祖生产经营。泰兴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对灯具厂的改革实施方案做出了同意的批复,并在2005年8月5日出具了“泰企改[2005]20号”的红头文件,同时抄送给泰兴市工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泰兴市的众多部门。

  这样,泰兴市灯具厂的整个改制就完成了,接着灯具厂里面原来的344名职工,留在厂里面工作的仅仅只有70多人。

  但是在11月23日的采访中,当年灯具厂的好几个中高层人士都认为这里有问题———“我们厂里面的改制,我们这些管理层也是搞不懂!”灯具厂的一位多年负责生产的副厂长不停地摇着头。

  他告诉记者,在改制前,灯具厂一直是正常运营的,厂里每年都有不少的利润。灯具厂里的设备仅仅是模具就有上千副,最贵的一副是在日本开发的,当时价值300万元。“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厂里面所有的模具一共才被认定了100多万的资产。这太荒唐了,就算现在把这些模具当废铁卖的话,也不止100多万。”

  该副厂长还告诉记者,他当了这么多年的副厂长,从来就没有看到过厂里面的账目。

  一位在灯具厂改制期间负责财务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在改制审查期间,灯具厂的不少国有资产根本就没有出现在账上。1994年,灯具厂在重庆江北区建新东路,花了13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这套房子的市值已经达到了40多万,但在改制的账目上仅仅还是10多万元。灯具厂在合作企业北汽福田刚上市的时候,花了10万元买了10万股的原始股,目前市值也已经达到了130多万,而在改制的账目上也仅仅只反映了10万元。

  知情人告诉记者,在上世纪90年代初,灯具厂从银行里贷款了900多万元,到现在还没有还。另外在改制前,灯具厂还差外地的客户不少钱款。现在灯具厂已经变更为永诚车灯塑件公司,而法人代表也由方拾祖换成了封一波。方拾祖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了,这些债务到底由谁来承担呢?

  有关领导承认造假

  11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泰兴镇政府,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朱泰石镇长出差去了。经过记者的多方努力,负责泰兴灯具厂改制的泰兴镇副书记王三定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承认镇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做了假,出具两份内容不相同的报告是不合法的。

  他告诉记者,企业的改制是没有问题的,他们是按照泰兴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进行改制的。在改制前,他们做了几个月的调研,在2004年底,就开始了逐一的核实,并找了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到去年7月5日,资产情况出来后,向镇党委会汇报,然后就以负20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原企业的法人代表方拾祖,并以20亩的土地作为补偿。在签订协议后,因为企业是负资产,到工商局不好变更企业名称,就采取了造假的方法,把企业的资产进行了调整。

  记者多次联系此次事件的直接当事人,也就是在两份文件的“帮扶”下买下灯具厂的方拾祖,但方的手机已停机。而知情人也告诉记者,在他们向市有关方面反映问题后,方也就“神秘失踪”了。

  记者接着来到了泰兴市发改委,并出具了这两份文件。泰兴市发改委体制改革科赵科长承认,记者手上的两份内容不同、文号一样的红头文件是他们签发的。在记者采访的时候,赵科长一再强调以前有人来为这件事情上访过,他们已经处理好了,“他们只是不方便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为了扶持企业的发展,根据党委、政府提出的全民创业精神,泰兴镇出具了一个请示,我们就这样改了。”最后,赵科长理直气壮地对记者说:“我们这样做是根据泰兴市委、市政府扶持全民创业的要求来做的,没有什么过错!”

  记者接着拨通了泰兴市发改委主任黄红旗的电话,将此事通报给他,黄主任则表示,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记者想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

  快报记者 吴明明 韩小强 文/摄

  一位行政管理学学者分析说,目前在一些地方的中小企业改制进程中,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各种所有制资产交叉和流动重组中,侵蚀国有资产的形式变得更加隐蔽和多样。一些担当改制重任的“权力者”与承担监管职责的“父母官”默契配合、联手操纵,违法违规。应该说,企业改制是从战略上、整体上盘活中小企业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但是,一些地方在改制过程中,由于操作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如何加强对企业改制的规范、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确保企业改革顺利进行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

  中科院院士姚守拙则认为,一些地方突击搞“破产”,突击搞“贱卖”,资产评估中故意压低价格,又以极低价格搞变卖。在贱卖中,有的“特殊权力者”先以少量资金做押金,然后以企业产权做抵押向政府贷取巨额资金收购企业,他们很快跃入了民营企业的快车道,一夜之间暴富起来。而与此同时,一些犯罪分子借改革之机,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把中小国企作为最后的一个蛋糕,利用权力化公为私,大肆鲸吞国有资产,如一些企业将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经营利润收入等虚列作“负债”,长期挂在“应付款上”进行隐藏截留,待企业改制后据为己有。或者是企业改制前,蓄意将“应收购款”做成“呆账”、“烂账”,改制后再从债务人处回收予以私吞等等。

  他认为,这种问题的发生,首先是“权力干预,运作不规范”。而交易方式不合理,法律法规淡化,以政代企违规运作,以事先定价、协议出售、独家收购、少数人暗地操作、以权代法造成了严重后果。他建议,严格依法照章运作,把好程序关。清产核资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更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特别要对长期、短期及恶意串通他人故意压低资产,隐瞒资产的经营者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以保证企业真正价值在市场经济规律下得到保证和体现。

  专家论企业改制问题

  泰兴市灯具厂是一家为国内大型汽车生产商配套生产的企业,效益一直不错。然而在2005年7月企业改制的时候,为了把灯具厂卖给原来的厂长方拾祖,泰兴市企改办竟然在2005年8月5日出具了两份编号都为“泰企改[2005]20号”的红头文件,在这两份文件里,一份文件上写着“企业资产为负200万元”,而另外一份则写道“企业净资产53.77万元”,上面都盖有“泰兴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印。

  面对政府文件涉嫌“造假”的事实,泰兴市发改委人士则称:“是按照党委和政府扶持全民创业的要求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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