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开始湖南省高技能人才津贴实行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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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3:03 红网 |
红网10月25日讯(潇湘晨报 李柯夫 谢兴无)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透露,从本月开始,我省高技能人才将实行新的津贴标准。 据介绍,全省各类企业的技能人才中,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 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获得湖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企业可按不低于400元/月的标准执行;获得湖南省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及以上称号的,企业可按不低于800元/月的标准执行。同时取得以上几项资格、荣誉的,可按其中最高津贴标准执行。稿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谢兴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