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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重点谁是最大障碍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7: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设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不得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在日前广州地区教育界举办的新《义务教育法》研讨会上,不少与会专家和教育人士认为,实现上述规定并非一日之功,有待相关评价制度和社会观念等逐步转变。广州不少中学负责人也表示,重点学校、重点班仍以各种形式存在,要一下子根除不现实,也难以实现。

  言下之意,不是我们不想取消,而是外在条件不具备、不成熟。而所谓的社会观念

,能拿出来说的,一则是学生智力、程度不一样,何况又有因材施教的古训。再有就是群众有此需要,国家也需要精英人才,等等。

  上述理由不是第一次听到看到,多了,就有个疑惑,现在取消重点最大障碍在哪?又是谁?

  是民众吗?民众当然都希望孩子能上重点。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与重点无缘。所以我相信,他们肯定是取消重点最大的支持者。是国家吗?不错,国家是需要精英人才,现在精英人才也确实多出自重点学校。那是因为近30年来,各方面都向重点倾斜的结果。如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几十年下来,局面可能就会改观。

  其实,只要想想,谁是设立重点最大的受益者,就能明白,谁是取消重点最大的障碍者。如果不设重点,重点学校校长支配的权力“含金量”可能就要大打折扣了。所以,人们说,现实社会,如果论权力官位之低与影响力之大,可能就要属各地重点学校的校长了。

  中国目前教育行政官员,几乎“清一色”是出身于重点学校的校长。在制定各类政策,从招生到财政拨款到各种让学校扬名的机会等,几乎本能地偏爱重点——何况办好重点也容易出政绩。同样,各类教育座谈会、论坛上,重点学校校长都是熟面孔,拥有发言权。可以说,他们已经成为教育内部“特殊利益群体”,对政策的制定影响与支配权很大。更多的非重点学校的校长,因为很少有机会参加这样的会议,即便参加了,可能也很少有发言权。于是社会听到最多的就是,重点不能“一刀切”,重点不能轻易取消等已经耳熟能详的声音。理由呢,都是那些能拿得出台面的那些。

  保证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这是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髓。取消重点学校重点班,恐怕不是什么“挟泰山以超北海”的难事,而是“为长者折枝”的易事。说什么不能取消,非不能也,诚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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