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原阜新市委书记王亚忱侵占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8:30 法制日报

  本报沈阳10月24日电 记者霍仕明 原辽宁省阜新市委书记王亚忱侵占阜新商人高文华亿万资产案件有了新进展。今天,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王亚忱等人虚报注册资本及职务侵占案。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派出副检察长等三人出庭支持公诉,振兴区法院则组成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此案。

  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认定,2005年,被告人王亚忱、王晓军(王亚忱之子)分别利用

担任华隆公司外方股东王晓军委托代理人、华隆公司阜新商贸城建设项目总指挥、全权处理华隆公司各项工作和华隆公司副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采取欺骗、侵吞手段,将华隆公司价值4777545元的房产非法占为己有。2002年5月,王亚忱、王晓军伙同被告人于雅君、曹裔睿、高文华,在华隆公司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亚忱、王晓军的行为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应数罪并罚;于雅君、曹裔睿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王亚忱以及王晓军、华隆公司总经理于雅君、会计曹裔睿等四被告人出庭受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高文华另案处理。出庭的四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否认。王亚忱提出价值477多万元的房产事实上一直属于华隆公司所有,他们对该房产不具有所有权,没有占为己有,因此职务侵占罪不能成立。王晓军则提出自己对该房产毫不知情。而对于虚报注册资本罪,四被告人都提出,华隆公司的章程明确规定由高文华负责公司注册,实际上也是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高文华负责办理的,公诉机关指控的造假行为都是高文华所为。王晓军的注册资金400万元到了位,而高文华的注册资金一直没有到位,所以工商机关核发的公司营业执照上注明实缴资金为400万元人民币而不是800万元,不存在欺骗工商登记机关的事实。

  本案今天上午8点30分开庭,下午5点半庭审质证尚未结束,审判长宣布鉴于王亚忱健康的原因予以休庭,庭审将在明早8点整继续进行。

  相关链接

  王亚忱是名曾任辽宁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人大主任等职的“退休高官”。他曾被媒体关注并报道在退休多年后利用儿女及自己的权势,侵占了阜新商人高文华投资上亿元的阜新商贸城,“鸠占鹊巢”。去年8月,他携儿女状告媒体侵犯名誉权,认为媒体的报道严重失实,被法院以“现不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畴”为由驳回起诉。

  不久,有关部门对王亚忱涉案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侦查。2005年9月,开发阜新商贸城的阜新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王晓军、会计曹裔睿、总经理于雅君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担任华隆公司阜新商贸城建设项目总指挥的王亚忱也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同样是虚报注册资本。12月,辽宁省公安厅又以涉嫌职务侵占先后对王亚忱、王晓军刑事拘留。起诉书载明,本案由辽宁省公安厅侦查终结后移送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交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06年2月13日、2006年5月29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将本案指定交由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