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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放开棉花收购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8:30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立 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这一于发布之日起实施的办法规定,国家对棉花收购原则上不再实行资格认定,但对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的企业,不但要求具备一般经营条件,还需经发展改革部门、工商部门、棉花质量监督机构审查认定后授予其资格才可从事棉花加工。

  据介绍,此次颁布的暂行办法,明显突出了“放开收购、管住加工、规范市场、保

证质量”的立法原则。与2001年国家出台的《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有3个显著变化:一是彻底放开棉花收购,对棉花收购原则上不再实行资格认定,明确棉花收购者要承担明码标价、按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收购棉花等义务;二是提高了棉花市场准入标准和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审批条件,这将有利于抑制棉花加工能力的盲目扩大;三是统一了棉花加工资格认定标准和资格审核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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