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遭遇“商业泄密”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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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9:12 南方日报 |
原骨干员工涉嫌以原专利软件技术低价竞争 新太科技遭遇“商业泄密”风波 广州公安已正式立案并拘留涉案人员 正在退市边缘挣扎的广州软件科技龙头企业新太科技(600728)最近风波不断。在刚刚公告大股东新太新技术因占用公司3.7亿元迟迟未还被二股东提出破产还债没多久,公司又爆出消息,几名原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离职后另起炉灶,涉嫌以公司原专利技术低价竞争,给新太科技造成千万元以上损失。记者昨日获悉,新太科技已以商业泄密罪向广州市公安局提出举报,部分涉案人员已被拘留,相关资料已呈送广州市检察院。继深圳华为和中兴通讯事件后,国内IT行业再爆商业泄密风波。 对手原是“自己人” 今年6月,新太科技连续丢掉了贵州电信和河南网通两个老客户的大单,经济损失高达930万元,而竞争对手是北京博安天慧,一家成立刚刚一年的公司。蹊跷的是,这家公司的主要股东都是公司离职员工的亲戚。 虽然由于大股东违规担保,导致新太科技连续两年巨额亏损,挂上了*ST的帽子,公司更因大股东的问题迟迟不能股改,但作为广州市的龙头软件企业,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正常进行。公司的核心产品是IPSWITCH语音增值业务平台,每年研发投入超过千万元,累计已有过亿元,客户主要是电信、移动、网通等大型通信企业,销售已超10亿元,市场占有率超过90%。 “这太让人难以置信了”,新太科技总裁梁平昨日告诉记者,公司调查发现,2005年5月23日,北京博安天慧公司成立后仅仅10天,就向版权局申请了“星石语音增值业务平台V1.0”并取得了注册权。根据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显示,星石增值业务平台核心模块跟新太科技的IPSwitch增值业务平台模块“实质相似”。 从2005年8月开始,曹丽、毛杰等公司营销部门和技术部门的一些骨干们先后离职,今年6月12日,开发中心副总经理许志强也离职。蹊跷的是,博安天慧的一些主要股东,都是离职员工的长辈。如持股15%的唐彬香是毛杰的母亲,持股15%的许如同是许志强的父亲。 低价竞争致千万元损失 “我们发现,北京博安天慧以超低的价格和我们竞争,抢夺公司原有的市场和客户,新太的损失已经超过千万元”,梁平无奈地表示,“在正常情况下至少需要50个人一年以上的开发工作量才有可能开发出类似的产品,北京博安天慧公司竟短短十天就完成了从开发到登记版权并推向市场的过程,实在不能不令人怀疑。” 博安天慧成立之时,这些离职的员工还在新太工作。新太科技董秘刘颍向记者出示的新太科技劳动合同范本显示,员工在任期内取得的专利权、著作权归公司所有,并不得把研发成果泄密给其他人。 无奈之下,新太科技以商业泄密罪向广州市公安局提出举报。新太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7月18日,广州公安局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正式立案,在调查后,对许志强等4人进行了拘留,目前相关材料已经呈送广州市检察院,等待司法部门最终的判决。 股改中拟提股权激励留住人才 “泄密事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和对新太科技的影响,目前尚无法估量。已经挂上S*ST帽子的新太科技,在明年年报出来之前,必须要正确完成两件大事:年底扭亏摘帽,通过重组完成股改问题。 一位长期关注S*ST新太的证券分析师认为,新太科技大股东破产的进展或有利于清欠问题和股改的解决。他表示,在大股东破产以后,上市公司通过申报债权可以和其他债权人一起平等受偿,同时,大股东破产也有助于公司摆脱目前既不能重组也无法股改的“僵局”。而对于公司能否扭亏,对于即将披露的三季度报告,梁平的说法是,“会比较正面”。 对于本报记者“员工另起炉灶是否因为公司非常时期薪酬过低”的问题,梁平回答,“相对同行业的薪酬,新太是中高水平,原因主要还是在于他们可以以很低的成本获取暴利”。同在广州科技园的另一家上市公司金发科技,因为积极的股权激励政策,公司核心员工十分稳定,对此,梁平表示:“以前公司没有条件做,但经过此次风波,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股权激励的重要性,希望在股改的时候能够一起做。” 本报记者贾肖明 记者观察 软件侵权的低成本诱因 广州市目前正在争当“保护知识产权模范城市”,并提出“力争5年内培育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软件企业集团”。软件不同于传统产品,具有高价值、易复制、易传播等特点,如果社会和政府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软件企业辛辛苦苦投入巨大资金,一夜之间就会化为乌有。其导致的严重后果是,企业将无法持续经营,进而失去创新动力和能力,中国的软件业就难以在在国际软件市场上挺直腰杆。 新太科技事件只是软件行业侵权现象的一个缩影。实际上,不少被侵权的企业都采取了忍气吞声的态度,因为打一场官司耗时长、执行难,一般的企业根本没有实力和精力去应付,也只有像华为、新太这样有实力的企业才有精力耗下去。 有识之士认为,软件行业侵权事件频频发生的根子是犯案的低廉成本和侵权成功巨大利益间的不对等。华为耗资2亿多元、投入上千人力研发出的SDH光技术产品,国内销售150亿元,而最终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盗取该技术的华为原员工的判决,其最高处罚也只是罚金5万元,有期徒刑3年。 据悉,在美国,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要高得多,侵权人赔偿受害人数倍的损失。中国能不能出现自己的思科和微软,恐怕要看对“李鬼”们的打击力度有多大了。 贾肖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