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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9:12 南方日报

  关于本人在生产销售的月饼包装上使用“恒香”月饼字样标识,侵犯了香港恒香老饼家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现在本人在此发表声明,公开检讨并承诺不再犯此类错误。对于未经香港恒香老饼家有限公司同意,使用了与其相似的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此对香港恒香老饼家有限公司表示歉意!

  特此声明

  郭福和

  2006年10月19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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