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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所困欲跳楼获救之后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22 大河网-大河报

  该男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称要在拘留所内反思

  本报焦作讯10月24日,记者从焦作市公安局获悉,一名24岁的青年男子因为感情纠纷一时想不开,爬上7层楼顶要跳楼自杀,焦作警方出动警车10多辆、民警60多人,历时4个多小时将轻生者成功解救下来。警方随后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该男子拘留5天。

  欲跳楼的王姓男子是驻马店人,4年前,他在上海打工期间结识焦作姑娘刘某,之后双方确定恋爱关系。不料此事遭到刘某家人反对,刘某因此离开他回到焦作。几天前,王某从上海来焦作寻找刘某,又遭刘某家人拒绝。王某非常痛苦,遂于10月20日下午2时许,来到位于焦作市万方立交桥东北角的7层楼顶部,欲跳楼轻生。

  据警方介绍,在这次解救行动中,警方共出动警车10多辆、民警60多人。而在此楼内有多家单位办公,并有一所幼儿园。因此,王某的轻生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警方在将王某解救并做了大量规劝、教育工作,使其情绪稳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这些跳楼者浪费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而这种资源是有限的,理应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所以类似的跳楼行为必须得到遏制,当事人也必须付出代价。

  对自己的荒唐行为,王某感到很后悔。他说,他浪费了大量的警力,干扰了诸多单位的正常工作,表示要在拘留所内认真反思,出去后努力掌握一技之长。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李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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