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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伪造民意”就是“强奸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42 四川新闻网

  为挪用移民补助款,甘肃永靖县盐锅峡镇部分干部炮制虚假的“民意表”,称大部分群众同意将这些后期扶持资金用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份虚假的“民意表”不仅伤害了当地移民的心,也引发了一场干群冲突(10月24日兰州晨报)。

  民意是决策的基础,“下情”无法“上达”,将直接导致政策的盲动,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

个人,用于生产生活补助,也可采取项目扶持的方式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的同意,严禁截留挪用。盐锅峡镇部分干部的做法,无疑是一种“伪造民意”的行为。

  美国民主之父杰斐逊曾说过:“民主政府是建立在民意的基础之上的。”在西方,有“人民的声音即上帝的声音”的说法。实际上,即使是在封建社会,开明的统治者也非常重视民心所向。能否正确解读民意,决定着政治家的成败。中国古代有“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格言。然而自古以来,民意又是“命运多舛”的。

  从政治学上来说,各级政府是国家职能的具体执行机关,是一种权力的“媒介”。地方政府通过各种行政行为,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政策,同时,地方政府也承担着“下情上达”、收集民意的工作,国家以此来调整和制订新的政策。现代政府决策更离不开对民意的掌握,尊重民意、倾听民意、体现民意更是执政为民理念的最好诠释。

  过去一些地方为了部门利益,甚至是官员的个人利益,“阻塞”民意的“上达”,干出了不少误国误民的蠢事,导致了群众越级上访等现象。但“阻塞”毕竟还是抱着一种敬畏的心态,“伪造”简直就是无法无天了。群众有什么想法和意见,他们不听取也罢,竟然还为之“代劳”,把黑的描成白,把白的描成黑。一旦在这种“民意”基础上出台的政策出现了偏差,岂不是陷广大人民于不义?这不是强奸民意是什么?

  由此我又想到,一些所谓的“调查”“研究”有多少是代表民意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近来流行“听证会”,往往是一“听”就涨价,听证结果都是大部分成员都赞成涨价,难道就没有不赞同涨价的吗?在这里面,民意就被“代表”了,或者说被弱化了。还有关于“幸福感”的新闻,不少调查都表明:穷人比富人幸福,农民比城里人幸福。这可能吗?

  民意被玩弄、被操纵、被变更、被塑造、被包装、被曲解,后果将是很严重的。盐锅峡镇的干群冲突表明,一旦民意被阻塞或曲解,将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和不和谐因素。在建设社会的当下,“执政为民”是全体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和努力实践的信条,只有对民意真正持一种敬畏之心,才可能真正体察民情,才可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者: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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