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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环保违法违纪案件及处理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1:18 信息时报

  1.韶关冶炼厂违法排污造成北江水污染事故案。

  去年12月16日,韶关冶炼厂将未经处理的含镉废水偷排入北江,造成北江水污染,致使下游群众饮水安全受到威胁。今年初,纪检监察机关追究了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韶关冶炼厂的上级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行政记过,韶关冶炼厂厂长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6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名责任人被撤职

,并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

  2.英德硫酸厂违规使用治理设施造成群众砷中毒案。

  去年11月16日,英德硫酸厂违规使用治理设施,外排废水中砷含量严重超标。下游村民饮用了受砷污染的水后,引起29名村民中毒。英德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该市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监管失职问题追究了责任,责成该市环保局局长作书面检讨,并给予事故中5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而肇事的英德硫酸厂有关责任人也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

  3.广州市海北化工购销部偷排废酸案。

  从2005年5月至2005年9月,广州海北化工购销部经理何某,为牟取经济利益,在购销部未具备处理“含酸废水”资质和能力的情况下,从顺德某企业运回234.53吨“含酸废水”回购销部,未作任何处理,就通过事先偷埋在地下的暗槽,直接排入珠江佛山水道,造成河道严重污染。今年8月,肇事者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广州市花都区甲二苯泄漏事故案。

  今年1月6日,一辆载有11吨甲二苯的槽罐车,行驶到花都区花东镇时,因为司机处置不当,致使车尾滑落进道路一侧的农业灌溉渠中,导致车上装运的甲二苯出现泄漏,数量约有1吨。事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并直接威胁到广州西部水源地的安全,影响广州江村、西村和石门等3个自来水厂的生产安全。今年6月,花都区法院根据检察机关公诉,对肇事司机进行审理。法院一审判决以危险品肇事罪,判处他有期徒刑9个月。

  5、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印染废水案。

  今年6月8日,东莞市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印染废水被环保部门查处。这家年产值35亿元、曾经获得“国内企业500强”称号的香港上市公司,居然偷埋25厘米管径暗管,每天偷排高浓度印染废水2万多吨,排污申报谎报、瞒报废水每年近1000万吨,排污许可证过期两年仍坚持生产。

  事发后,省环保局对该公司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擅自扩建生产,以及谎报、瞒报排污情况等违法行为,处以21万元罚款,并由东莞市环保部门追缴该公司排污费1155万元。

  6.龙川县环保局越权审批和监管不力问题。

  龙川县环保局在审批贝岭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过程中,越权审批了本应由省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降低审批标准,对该矿违法建设项目执法力度不够,致使该企业违法行为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和制止。而河源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不及时审查相关资料,使得该矿没有及时申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河源市环保局对负有责任的上述2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

  7.博罗县环保局越权审批重污染企业案。

  从2002年底到2005年底,惠州市博罗县环保局越权审批电镀、印染、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企业184家,造成恶劣影响。

  惠州市和博罗县纪检监察机关追究了该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赖某等在内的7名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其中,该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赖某被处以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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