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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杀猪之前,先掂量掂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3:55 四川新闻网

  (本网特约评论员 丁力)终于决定开始杀猪了。牡丹江市猎捕野猪行动启动,省林业厅批复可杀50头,牡丹江决定限时捕杀40头。(黑龙江晨报)

  尽管牡丹江市充分的给这次杀猪行动留有了一定余地,尽管《方案》强调了“猎捕人员要取得猎捕证,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及使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活动,防止误伤其它野生动物或破坏其生存环境。”,并且重申“如果各县(市)林业部门超出限额

指标和猎捕时间以及猎捕区域,他们将按非法猎捕进行处理,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等等严格要求,仍然让人觉得这个杀猪行动还是十分鲁莽。因为很多环节,很多巨细并没有理顺也没有说明。恐怕这个杀猪行动不是流产就是走偏,很难取得应有效果。

  首先是猎捕证的发放。发放给什么人员,有经验的猎人?怎么确定这个资格?野猪危害祸害的是山林附近的村庄的庄稼,庄稼现在没有了,野猪是否极有可能窜进村里?村民大概不会有什么猎捕证,那么村民出于自卫能不能参加杀猪行动?参加了,是否违法?硬性的定下指标也不妥,野猪活动频繁的地方,要杀猪超过了指标怎么办?野猪忽然不出来了,没有猪可杀的地方要出卖指标怎么办?

  我们知道,杀猪是出于无奈,是治标。为什么一直不在治本上想举措呢?很多地方都已经出台了野生动物伤人毁坏庄稼的补偿政策,而我们地区的政策现在仍然在“酝酿”之中。实际上,仅仅是对野生动物的伤害人的赔偿也是一种治标。是我们人首先破坏了生态侵占了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关键问题在于怎么给野生动物让出来这块本来就属于他们的领地。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这样才可能相安无事。野生动物更乐于活动在它们本来的领地上,它们不会主动的进攻人类。所以,应该考虑让不适合的村落迁居,把随意开采的山林恢复。人,撤出来,给野猪们一条生路。

  还有,把野猪驯化变成家猪也不可取。我们家猪的品种并不缺少,即使想用野猪来改良家猪,也应该严格控制数量。野猪看起来好像多了,但是远远还没有形成必要的种群数量。我们对野生虎的人工饲养繁育并不是为了驯化,而是为了有一天让它们回归山林。对野猪也应该是这个思路,动物多样性工程我们做的还差得太多。别把好容易才自己繁育起来的野猪们变成家猪,那我们就大错特错了。

  杀戒一开,监督监控的部门能不能控制局面?必要的处罚能不能严格执行?这一切很令人担忧。因为我们这个杀猪行动开始就漏洞多多,所以有必要先严密制法,宁可漏掉三千也别错杀一个。

  有一个问题要认清,是我们先“惹”了野猪。别沾沾自喜什么生态被恢复了,野生动物泛滥了,那一步远远没有达到。还有,野生动物们的多与少,它们的食物链它们自己就能调整,真不必我们人类这么无聊的来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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