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盗窃摩托车300元低价贱卖 洪江两男子同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22:31 红网

  红网10月30日讯(通讯员 李志成)洪江市两男子为获求不义钱财,欲行敲诈途中偷窃摩托车。警方办案神速,案发后两天内将两名盗贼抓获归案。日前,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决定以涉嫌盗窃罪对该两名男子批准逮捕。

  现年29岁的杨某,外号“毛帝子”,系洪江市岩垅乡人。杨某平时不思进取,好逸恶劳,总是绞尽脑汁希望能通过歪门邪道能获得钱财。因敲诈他人钱财,杨某于2005年3月被

公安机关劳动教养14个月。

  2006年10月7日18时30分许,杨某在洪江市黔城镇街上找到唐某(男,29岁,洪江市人),欲与唐某商量一起去做“旺旺”业务(指假装被狗咬,然后以要求狗主人拿出钱财做医疗费为由进行敲诈)。经过商量,杨某和唐某决定去黔城镇城郊结合部去做“旺旺”业务。而后,杨唐二人就沿着沅江防洪大堤朝黔城铁路桥走去,伺机寻找目标做“旺旺”业务。

  半个小时后,杨某和唐某来到黔城镇玉皇阁村牛屎塘公路边上。因天开始下雨,杨某与唐某走进附近一商店旁边的茅棚里躲雨。在茅棚内,杨某发现有一台摩托车停放在那里,顿时起了歹心,便与唐某商议偷走摩托车。

  杨某就要唐某去路边放哨,自己拿出一把随身携带的钥匙插进车子锁孔,把摩托车锁套开。套开锁后,杨某就发动车子,驾驶摩托车搭载唐某趁着夜色,朝该市岩垅乡方向驶去。晚上10时许,杨某与唐某驾驶摩托车来到岩垅乡集镇,找到当地居民蒋某。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杨某以300元的低价将摩托车贱卖给蒋某。

  当天晚上,摩托车车主李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被人盗走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对李某被盗摩托车一案进行立案侦查工作。通过对现场勘察和排查摸底,公安民警发现当地青年唐某和杨某等二人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10月8日、9日两天,办案民警分别将唐某和杨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经审讯,杨某与唐某对他们二人合伙盗窃摩托车一事供认不讳。后经鉴定,上述被杨某和唐某盗窃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200元。

稿源:红网 作者:李志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