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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戒毒多富户隐蔽交易难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1:15 信息时报

  

自愿戒毒多富户隐蔽交易难处罚
很多外地吸毒人员前来自愿戒毒,他们多是有钱人。图上这名来自山西的商人称自己花在吸毒上的钱超过了500万元。
自愿戒毒多富户隐蔽交易难处罚
在查毒方面,戒毒所保安练就神奇的“第六感”。●吃冬虫夏草、喝高级补品、叫酒楼送餐,此等戒毒者成了毒贩眼中的“大客户”

  ●毒贩以手机联络病友,通过银行转账达成交易,但因缺乏证据处罚往往不了了之

  为了避免出现社会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式的直接毒品交易,自愿戒毒所内禁止戒毒人员随身携带现金。但白云心理医院副院长张希范说,这依然无法阻止贩毒的发生。新型交易方式出现了:通过电话联系、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隐蔽交易。

  具体的操作方式是,毒贩打着自愿戒毒的幌子混进戒毒所,以谈生意或闲聊为名频繁与病友接触,交流吸毒经验,推销毒品。一旦达成购买意向即互留手机号码,出院后联系交易,或通过转账方式,当场达成交易,有的甚至通过马仔接收毒品,再伺机偷运进戒毒所。

  禁带现金不得“串门”

  为了杜绝隐蔽交易,戒毒中心与戒毒人员签定保证书,要求“不串病房”。张希范说,每一个新病人入院后,他都会反复叮嘱这一点,就是为了避免给毒贩可乘之机。医护、管理人员也不例外,除了正常工作,不能与病人有非正常接触。在他任职期间,曾有3名保安和1名心理医生因为与病人有非工作上的接触而被开除。

  医护人员和保安对病人的看管也极其严格,病人之间交头接耳、偷打电话、在厕所呆的时间过长、不吃戒毒药物等异常行为都应该引起警惕。

  在张希范看来,赢利性的自愿戒毒所更应严格管理,不但要坚决杜绝一切毒品,就连麻醉、精神药品都要严格看管、使用,因为哪怕是一个微小的环节出错都可能酿成大祸。管理松懈的可怕后果是让病人家属失去信任,自毁名声。

  深谙吸毒人员对毒品的强烈依赖心理,毒贩不惜孤身涉险,混入自愿戒毒所贩卖毒品。有的甚至将戒毒人员毒瘾勾起使其无法忍受,然后直接带其办理出院手续外出吸毒。

  毒贩看中的是钱。据了解,到自愿戒毒所戒毒的很多都是有钱人,或为私营企业主,或为个体商户。他们吃冬虫夏草,喝高级补品,保养得极好。戒毒所里的饭菜很难满足他们的胃口,有人经常向外面的酒楼直接叫餐。在毒贩看来,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大客户”,远比社会上每天花几十、上百元吸毒的烂仔出手阔绰得多。

  此外,毒贩还会利用戒毒人员渴求毒品的心理。戒毒人员,尤其是不熟悉本地“行情”的外地戒毒人员,他们在戒毒所里憋得太久了,会“饥不择食”地出高价购买任何可能到手的毒品。

  毒贩花钱入所钓“大客”

  自愿戒毒所门槛比较低,可以说,只要有钱就可以进来。管理人员不可能像警察一样调查、核实每名自愿戒毒人员的身份。戒毒人员也不答应这么做。张希范说,虽然戒毒中心规定自愿戒毒人员入院前要登记身份证,但这一规定遭到很大抵制,他们不愿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填写的往往是假名。

  这就给了毒贩可乘之机。他们宁愿花费一笔不菲的住院费到戒毒所“赌”一把,只要能拉到一个“大客户”,投入的“成本”就微不足道了。重要的是,在这里贩毒远比在外面简单、安全、隐蔽得多,只要串串门留个电话就行了。即使被抓住,也伤不到皮毛。

  互留电话号码以待出院后进行毒品交易的隐蔽操作,在白云自愿戒毒中心每年都会发生十几起,大多由病人本人、其他病友或家属向院方举报。但戒毒所对此往往无可奈何,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毒品。处罚很简单,一般也就是警告,写保证书,再留电话、串门就赶出医院!对于有贩毒嫌疑的病人,戒毒所会将其列入“黑名单”,下次再来,拒绝接纳。在戒毒中心心理科主任李凌的电脑里,今年截至10月份,有22名来中心戒毒的吸毒人员被列入“黑名单”,其中3人有“重大贩毒嫌疑”。

  戒毒所也曾因此遭到过报复。疑似贩毒人员轻则恐吓,重则叫人来闹事。两年前的一天,当一名戒毒人员被白云戒毒中心怀疑贩毒而赶出医院后,曾有黑帮分子来叫嚣闹事,医院报警才解除困境。

  ■法律漏洞

  吸毒毒贩零包散运不易入罪

  将毒品分包拆装运送,每次都小于量刑数量,最多强制或劳教戒毒

  以贩养吸是目前贩毒的最大特征。让自愿戒毒所深感为难的是,对于那些有重大贩毒嫌疑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我们不是公安机关,法律没有赋予我们调查、审问的权利。”白云自愿戒毒中心心理科主任李凌无奈地说,对在自愿戒毒所内抓获的藏毒者,处罚上远不如在外面被警方抓获的毒贩那样具有可操作性,尤其是当其携带的毒品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量刑数量时,“送交到派出所,如果对方一口咬定毒品是供自己吸食,并且验尿属阳性,就只能送去强制或劳教戒毒,有的可能以极轻的方式处理,警告教育一下当场放掉。”

  张希范说,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狡猾的贩毒分子目前普遍采用“零包散运”的方式,将毒品分包拆装携带、运送,只要重量不“达标”,治罪就比较困难。

  通过院外人员试图将毒品送进戒毒所的情况每年大约发生三四起,但无一例外都会被保安连人带货抓获。

  不光是自愿戒毒所,取证问题也是律师和法学专家所担忧的。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李永华律师说,《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毒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吸毒则不是。尤其是当携带毒品人员本身又是一名吸毒者时,证据的采集决定处罚的结果,就显得非常重要。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聂立泽也有同感,他说,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要受到法律制裁,但相同的数量如果是吸毒,处罚则要轻得多,一般就是强制或劳教戒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可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显然,在暴利面前,这样的处罚是不足以对贩毒分子形成威慑力的。

  然而,一包不足以定罪的毒品在戒毒所内引起的结果却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张希范说,林某房间里搜出的那包仅0.5克、纯度较低的海洛因,在外面以极低的价格就能买到,但在“物以稀为贵”的戒毒所内,价格就能翻几番。更可怕的是会让复吸现象死灰复燃,使戒毒人员前面接受的有效治疗全部付诸东流。

  小花园成了

  毒品交易点

  白云自愿戒毒中心设立了“特等功”、“一等功”、“二等功”和“三等功”,以奖励那些搜得毒品和冒着生命危险抓获毒贩的保安。此外,戒毒中心每年还会评选一个“缉毒英雄”。保安队长小周告诉记者,今年他已经立了两次“三等功”。两年来,中心近30名保安几乎每个人都立过功,最多一次曾搜获约3克海洛因。

  对于自愿戒毒所的保安来说,他们必须“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绷紧神经全力盯紧每一个病人,因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让毒品蒙混过关,进入病区。现在的毒贩太狡猾了,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铤而走险。小周和他的同事们不但要看紧病区里的戒毒人员,防止他们频繁串房进行隐蔽交易;还要盯住外面进来的可疑人员,防止他们将毒品藏到病人散步的花园里。

  长期与吸毒人员打交道经验,使小周和他的同事们都产生了神奇的“第六感”,或说是“职业敏感”。小周说,如果某一天发现病区里有些病人频繁串房,互留电话号码,就肯定有问题。保安们要学会察言观色,抓准吸毒人员的心理弱点,果断出击,一般都能查出问题。

  白云自愿戒毒中心住院大楼后面有一个小花园,四周拉着高高的铁网。这里本是供病人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的,却成了毒贩交易毒品的地方。他们与病区里的戒毒人员谈好交易后,将毒品偷偷藏在花园紧贴铁网的灌木丛里,买主到花园散步时悄悄将毒品取走。

  李凌也曾在花园里找到过毒品。去年三四月份的一天早上,李凌很早就到医院上班,途经花园时,突然感觉有个东西在眼前晃了一下。他蹲下身子耐心寻找,终于在一株灌木下面发现了一个塑料胶缠绕的小包,打开发现里面是1克多的海洛因。

  为了防止这类交易,每天在花园开放之前,保安都要翻遍花园的一草一木,检查确认无毒品藏匿后才允许病人进入。去年9月的一次搜索让保安们记忆犹新。那天,中心获悉有毒贩将毒品藏在花园内,医生和保安当即进入搜找,但挖地三尺也没有发现毒品的影子。最后,一名心理医生从地上一个被践踏得污秽不堪的口香糖里找出了毒品,3克海洛因。

  毒品交易方式

  毒贩打着自愿戒毒的幌子混进戒毒所,以谈生意或闲聊为名频繁与病友接触,交流吸毒经验,推销毒品。一旦达成购买意向——

  ●互留手机号码,出院后联系交易

  ●通过转账方式,当场达成交易

  ●通过马仔接收毒品,再伺机偷运进戒毒所

  (报料人:林先生、黄女士、施先生 各奖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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