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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代办”损害群众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0:36 广西新闻网

  近半年来,南宁一些车主到车管所办理业务时,发现大厅咨询台多了一些中介公司的“导办员”,只要车主愿意支付一笔费用,就可以不用往返费时而享受“立等可取”的全程代办服务。

  车辆管理所是公安机关的业务单位,作为企业的中介机构若没有过硬的关系,别说代办车辆手续的“神速”,就连小小的场地恐怕都拿不到。车管所公然宣称,让

这些中介机构进所,是“为车主提供快速、优质的服务”,他们与中介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利益关系,着实可疑。

  中介机构一个人代办,车辆手续就能“立等可取”,这种“神速”恰恰暴露了车管所工作中的问题,至少在向办事群众作解释说明工作方面还存在缺陷。不思改进工作,却以所谓的“有偿代办”让群众花冤枉钱,这算哪门子“优质服务”?

  政府的职责就是管理和服务,办事窗口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准确、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应是职责所在。车管所这样的政府办事机构不设法改进服务,反而利用职权与营利性机构合伙谋取私利,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设立“隐性门槛”,加大群众办事的成本,这不仅是失职,而且是腐败。这样的“有偿代办”应该坚决清除。

  编辑:黄皓作者:张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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