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媒体分析:一审结案“任期”也快满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5: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针对“机要费”案吴淑珍被起诉一事,陈水扁昨晚发表电视讲话辩称,“1480万元新台币,绝对没有用在私人的口袋里头”,并放话,如果法院一审判决有罪,他马上就下台。

  台湾观察人士指出,陈水扁花了许多时间陈述职务对于“机要费”的需求,以及讨论“机要费”的性质,但并未具体说明“机要费”的真正去向,也未就家人贪污嫌疑作出合

理解释,只是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坚持“不能说就是不能说”。纵观陈水扁整晚的讲话,前后表述矛盾,言之无物;至于“一审判决有罪就下台”的承诺,则是在明知自己有嫌疑的情况下,施出乌贼的“拖延战术”,不可完全当真。

  而根据台湾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办案期限为一年四个月。“机要费”案在近日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分案后,如果法官能一年四个月期限内结案,那么最迟可以在2008年3月初结案,届时正值台湾“大选”,而阿扁的“任期”也只剩约两个月了。

  但另一方面,法官超过一年四个月逾期结案并不违法,只不过因无理由逾期者,会遭记过等行政处分,因此法官会尽量遵守。(中新)

  (侯颖/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