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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 凤凰某邮政支局局长挪用储户存款2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21:39 红网

  红网湘西11月6日讯(通讯员 胡红 朱诺)作为凤凰县邮政局某支局局长,他竟然采取空存异取的手段在近两年时间里挪用储户存款27万元。日前,经凤凰县检察院依法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代某挪用公款案已由凤凰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对尚未追回的赃款继续追缴。

  朋友有难挪用公款帮忙

  现年36岁的代某原是凤凰县邮政局某支局局长,为了“借钱给朋友做生意”,他再三挪用营业库款,原本指望着朋友做生意赚了钱能把钱补上,却不知这一切只是一场泡影。

  2004年7月2日,县邮政局停薪留职人员杨某打电话给代某向其借钱。杨某称其正做树苗生意,现货押在长沙,有四、五个人要生活费、住宿费等开支,急需2000元钱。并随即提供了自己的邮政储蓄工资卡帐号。

  代某答应杨某借钱的要求,但他并没有自己拿钱出来汇给杨某,而是给杨某指定的帐号空存了2000元。当天下午杨某便将这笔钱取走。

  此后,杨某又多次以需要停车费、租车皮费、生活费为由找代某借钱,而代某也故技重施。自2004年7月2日至2004年11月30日,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代某便采用空存异取和邮政汇款方式,共30多次挪用营业库款9万余元借给杨某做生意。

  前款未还继续空存借款

  

  2004年12月初,吉首人李甲(杨某的生意伙伴)打电话给代某,称生意很快就做成了,得钱后可以把杨某欠的钱一起还掉,并要代某继续帮忙。2004年12月9日,代某便又按照李甲的要求往其个人帐户空存了1500元。

  此后李甲又以需要生活费、鉴定费为由找代某借钱。2005年5月底,李甲打电话告诉代某货已卖掉,但是钱被其深圳的朋友李乙用掉了。

  从2005年6月到2005年10月,李乙又以公司出事、货款被海关冻结、需要钱到海关疏通关系为由,找代某借钱,并要其将钱直接打在李甲的帐户上。

  就这样,从2004年11月25日到2005年12月11日,代某同样采用空存异取的手段,共40多次挪用营业库款17万余元借给李甲和李乙做生意。

  无法填帐私下储户存款

  由于动用的营业库款金额巨大,为了应付局里查帐,代某便多次采取私下储户存款,并以后笔归还前笔的办法平帐。2004年11月至2006年3月份期间,代军勇先后总计私下23位储户存款349750元。

  还钱无望主动投案自首

  2006年3月11日,眼看着三位“朋友”还钱无望,自知无法继续瞒天过海的代某主动到凤凰县检察院投案自首。

  3月14日被告人代某向邮政局办理移交清库手续。经该局稽查核实,代某共挪用公款276682.21元,其中:现金短款154932.21元;另有十户储户共计121750元未补帐。案发后,侦查人员从杨建军手中追回赃款75000元,尚有201682.21元公款未追回。

  检察建议全局上下整改

  凤凰县检察院在侦查代某一案中发现,邮政局在内部管理上存在监管漏洞,遂向其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接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凤凰县邮政局立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及罚款,并新招录一批员工充实到各个网点,同时还制定了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内部监管,防止类似情况出现。

稿源:红网 作者:胡红 朱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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