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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和头饭”不付账持刀砍人添新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1:27 信息时报

  

吃“和头饭”不付账持刀砍人添新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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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番法宣) 本想在饭桌上“讲数”平息以前的不愉快,谁知关系非但没有好转,却因谁付饭钱而大打出手。情绪激动的吴某用菜刀将对方砍伤,

日前被番禺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5年8月1日晚上8时许,吴某和杨某等人在番禺区石楼镇灵兴工业区一家大排档吃饭。因两个人以前因工作问题而产生了纠纷,作为经常见面的同事,本打算借着席间的推杯送盏化解矛盾。谁知双方各自认为是由于对方的错误而导致纠纷,协商并没有什么结果。饭后,又就究竟由谁付饭钱而互相推托,再次发生争执。推搡中,吴某在大排档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将杨某的头部、肩部等多处砍伤。经法医检验,伤情属轻伤。

  吴某的辩护人称,杨某也有过错,吴某有自首情节,并且有精神病,不应负刑事责任。法院对此并没有支持。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无视国家法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判决吴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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