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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医疗广告咋就难以从报纸上消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20:00 光明网
王涛

  从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暂停刊登包含性病、癌症、无痛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待修订后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施行后,按照新的规定执行。这是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10月25日发出的紧急通知。

  然而,几天过去了,如今我随便打开近两天的报纸,无论打开哪一张、哪一版,都可以看到各种医疗广告。而这样的情况不仅局限于几份报纸。主流的、非主流的、大报、小

报,不管什么类别的报纸,医疗广告是一个都不少。对于一张报纸而言,与其他类别的广告相比,医疗广告是首选,因为医疗广告费用是高的。很多报纸的广告收入其实就是医疗广告的收入,同为广告,医疗广告所占份额最大。很多报纸对医疗广告喜爱有加,就是看中它的广告价值,而这也正是虚假医疗广告得以钻空子的原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做过一份抽样调查,今年前8个月,仅报纸中的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就达84%,药品违法广告更是高达91%。这样的数字耸人听闻,明知广告有水分却还要明目张胆的刊登,这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没有条文去约束,自然就使得非法的医疗广告可以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制止了违法广告利用正当渠道从中违法获利的途径。笔者现在所担心的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否能够真的使医疗广告从报纸上消失。商务部曾出台法规,规定不允许商家向未成年人卖酒,结果却还是有人向未成年人卖酒;工商总局不久前规定减肥、丰胸、增高、保健类广告必须停播,但还是有电视台继续“苟且偷生”。各种规定似乎步履薄冰,一切都是上面有政策,下面有对策,这样一来,相关法规的出台似乎都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此次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报刊主管主办单位,督促所辖报刊,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继续刊载以上虚假违法广告的,视为违反国家规定的禁载内容,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各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从中可以看出,对于这次监管的力度是非常大的,要斩草除根。目前医患矛盾突出,药品价格之高高的离谱,高的惊人,各种虚假广告比比皆是,尤其是药品类的更是害人不浅。央视著名主持人文清做的“眼保姆”的广告就是很明显的虚假广告。台下坐的所谓学生家长,说自己是高度近视,可从她的眼镜片上来看,根本就不是近视镜,而是平面镜。这样的“穿帮”镜头还有很多。现在来看,对于此类虚假广告,不仅是要叫停,还要司法介入,用法律的武器去解决这场与虚假广告之间的战斗。

  治理虚假医药广告,如同治理城市的“牛皮癣”,需要一个漫长而艰苦的斗争。此次先从报纸入手,杜绝虚假广告欺骗群众,意义重大,势在必行。笔者衷心的希望,医疗广告从报纸上消失的那一天早日到来,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真正健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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