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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眼镜砍到六百 发票注明不保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2:19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报道了《配眼镜当心商家以次充好》之后,许多读者纷纷向记者反映遭遇侵权的情况。

  读者李先生花90元买了一副镜片,不料数天后他发现商家的广告上,他配的眼镜片价格只有70元,他怀疑是商家将他选定的镜片给调包了。

  读者闫女士说,她去年11月底在中街一家眼镜店配眼镜,看中了一副镜片,店员说是中韩合资企业生产的高级树脂片,1000元一副。后来她砍价到600元,配了一副,店员在发票上竟然注明“镜片不保修”。没想到,到了今年5月份,右边镜片加膜就出现黄豆粒大小的脱落,她找到了眼镜店,服务员开始答应给换一个镜片,后来以发票注明“镜片不保修”而拒绝维修。她后来又陆续去了几趟,服务员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如今加膜脱落已经如花生米那样大了。她以前在香港花1300元配了一副眼镜,用了7年,当时眼镜店还承诺保修一年,真想不到新配的这高档树脂镜片用了才半年就出现这种情况。如今她怀疑镜片并非什么高档镜片,但商店拒绝向她提供进货来源。

  记者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眼镜时,一定要问清楚售后服务情况,最好在发票或收据中注明。为了防止商家调包,在发票中最好写清楚购买镜片和镜架的详细品牌和型号。本报记者张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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