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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多女少亮起红灯 保持性别天平河南有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4:29 大河网-河南日报

  

男多女少亮起红灯 保持性别天平河南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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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多女少亮起红灯 保持性别天平河南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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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立法禁止违规鉴定胎儿性别第一人口大省遏制男女比例失衡

  从明年1月份起,《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作为第一人口大省的河南,出台该《条例》,有哪些特点、热点和焦点问题?河南目前的人口性别比状况如何?11月2日,河南省计生委的嘉宾做客大河网,与网友就上述话题进行了交流。

  核心提示

  ●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十多年后中国将有数千万光棍汉娶不到老婆。●“第一人口大省”河南男女性别比偏高,不能等闲视之,早防、早治是根本。

  ●男多女少,比例失调,B超、染色体检测等是祸因。

  ●禁止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不会侵犯公民生育权、隐私权。●乱卖“打胎药”,最高罚款2万元。

  嘉宾网谈

  时间:11月2日下午3:00-5:00

  地点:大河网嘉宾聊天室

  邀请嘉宾:省计生委正厅级巡视员刘襄燕

  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自立

  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助理调研员张霞

  河南性别比偏高,不可轻视

  网友林雪: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河南现在的性别比例是个什么状况?请嘉宾谈谈。

  嘉宾张霞:出生性别比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每百名出生女婴数与相对应的出生男婴数的比值。在自然生育状态下,出生性别比相对稳定,近似在102-107之间。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升高,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省出生性别比为116,2000年“五普”时为118.46,是全国出生性别比比较高的省份之一。

  嘉宾刘襄燕:如果目前过高的出生性别比得不到有效纠正,二三十年以后,我国将有数千万适龄男青年找不到配偶。当一大批适婚人口游离于正常婚姻家庭生活之外时,婚外性关系、非婚生育、第三者的出现就可能加重;而性犯罪和性病的扩散传播,对社会的健康发展将形成严峻挑战。

  网友南阳李:对于性别比例失调不能等闲视之,如果现在管之不严,若干年之后,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就凸显出来。所以早治、早防是根本。

  嘉宾王自立:这位网友对出生性别比失调问题的认识非常到位。河南省作为第一人口大省,对全国的人口数量、结构、素质的影响较大。《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的出台,将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对更有效地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男多女少,染色体检测等是祸因

  网友真心为你:人口性别比例失调,主要的原因是什么?与计划生育政策有没有关系?

  嘉宾王自立: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多种因素长期影响和作用的结果。在我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方式落后,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以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强化了部分群众想生男孩的偏好,这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主要原因。

  一些群众响应号召,实行计划生育,但同时又希望在政策规定的数量内生育男孩,B超、染色体检测等现代技术的普及,为一些选择性别生育提供了条件,这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

  生育政策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有一定影响,但它决不是主要的。在深受儒家文化思想影响的地区,如韩国、印度,包括我国的台湾地区都有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这不是我国所特有的。

  禁止终止妊娠,不会侵犯隐私权

  网友林雪:生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禁止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对人的生育权、隐私权是不是会有所侵犯?

  嘉宾刘襄燕:对于公民的隐私权,立法时就已做了充分考虑。《条例》规定,“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年满二十周岁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才需要提供有关的证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以及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嘉宾张霞:首先要明确的是,禁止的是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是保护未出生女婴的生命权,维护妇女的健康权,并不构成对生育权、隐私权的侵犯。

  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直接原因。目前,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已持续20年,对国家的人口安全、建设和谐社会构成潜在威胁。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所以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必要的。

  使用超声诊断仪有“条件”

  网友清源:若从源头上抓起,限制性别鉴定仪器流向非正规医疗机构,会不会对禁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起到作用?

  嘉宾王自立:相信会对非法行为起到遏制作用。但是,要想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仅仅限制仪器的流向是远远不够的。需要靠社会事业的发展、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妇女地位的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等等,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网友心灵独语:面对小诊所的B超机,一是很难发现,二是发现后往往是罚款了事。请问,有没有什么根本的方法来治理这一块?

  嘉宾张霞: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应符合三项条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有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服务项目或者超声诊断项目、有具备执业资格的操作诊断人员。违规购置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举报违规,查证属实有奖励

  网友我爱小丫:对违反《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的行为,有什么奖惩措施没有?

  嘉宾王自立:《条例》规定,鼓励公民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并对举报者予以保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给予举报人奖励。

  《条例》规定了为他人实施“两非”,组织、介绍他人进行“两非”,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机构、人员的法律责任,可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器械、药品、罚款、吊销职业证书;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进行处罚,注销其已领取的二孩生育证;相关机构人员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给予行政处分。

  嘉宾刘襄燕: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各项社会事务都必须纳入法制轨道,计划生育也不能例外。如果你发现有此类违法现象发生,欢迎向省人口计生委反映,我们将严厉查处。我们的举报电话是:0371—65737315,65723315(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

  乱卖“打胎药”可罚2万元

  网友不断超越:有些人为了达到流产的目的,自己到药店买打胎药,甚至酿成悲剧。如何堵住这个漏洞?条例中有没有相关规定?

  嘉宾张霞:条例明确规定,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违规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滥用药物流产、私自堕胎,往往会造成流产不全、大出血、感染等症状,这一脱离医生监护的危险用药行为可能危及生命,希望姐妹们珍爱自己,不要私自购买、服用“打胎药”。

  对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的,每月每人给予50元奖励

  网友徐爱民:不瞒你们说,我是两个女儿。不要误会,我是国家颁发的二胎证。很多人都很看不起没有男孩子的家庭。建议对此出台优惠政策。

  嘉宾王自立:目前,《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独生子女规定了一系列奖励优惠政策。全国已经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的,每月每人给予50元奖励。

  你的建议很好,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不会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吃亏,奖励优惠会越来越多。(本报记者刘静沙金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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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人口性别比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值新华网

  出生性别比失衡挑战我国人口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我国拟修改刑法遏制人口性别比失衡中国人口网

  性别比失衡根治对策追寻光明网

  治理人口性别比失衡刑要上“大夫”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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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天现场

  1982年、1990年、2000年中国分别进行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8.5、111.3和116.9。(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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