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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虾场“绊倒”副区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6: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毕征)已退休一年的广州市番禺区原副区长廖昌,因被控分18次收受辖下一麻虾养殖场老板的近79万元贿赂,于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

  土生土长番禺干部退休后案发

  昨天上午9时50分,广州中院第十六审判庭,头发花白、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廖昌在

法警的押送下,面色凝重地走上被告席。廖昌今年61岁,广州人,中专文化,是个土生土长的“番禺干部”。早在1973年,年仅28岁的廖昌就担任了番禺县团委书记,1993年3月,廖昌升任番禺市副市长,2000年5月,番禺撤市改区,廖昌又接着当番禺区副区长。从副市长到副区长,廖昌在番禺区领导的位置上整整10年,2003年4月,廖昌被增补为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同年12月,廖昌改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巡视员,于去年退休。廖昌还是番禺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虾场老板79万把副区长拉下马

  今年3月22日,廖昌主动到广州市检察院投案自首,交代其受贿事实,两日后被刑事拘留,于4月7日被正式逮捕。出乎意料的是,将廖昌这位“副区座”拉下马的,竟也是个土生土长的麻虾养殖场老板。

  据指控,1998年至2005年期间,廖昌在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市)人民政府副区(市)长、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巡视员期间,利用分管番禺区(市)农业、水利、田土等工作以及分管南沙黄阁镇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之便,在负责审批、协调办理广州市番禺小虎麻虾种苗繁育场的用地报批、征地拆迁补偿审批以及进行农业、水利、国土行业管理等工作的过程中,收受该养殖场法人代表李就科(另案处理)分18次贿送的现金合计人民币78万元、港币1万元,并全部据为己有。检察机关认为,廖昌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廖昌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50万是收了,但没给他特别待遇”

  对收受李就科78万元人民币、1万元港币的指控,廖昌痛快地全部承认,但对收钱的性质,却有不同看法。据了解,廖昌受贿金额中有三分之一(约28万)是李就科从1998年开始到2006年之间逢年过节分十余次奉上的红包。廖昌在庭上表示,早在1987年就和李某因为工作关系结识,当时他还在番禺农委会主任任上。之后,两人交情一直不错,但很少有金钱往来。1998年的中秋节,李就科约廖昌吃饭之后,在自己的车里,塞给廖昌一个2000元的红包。“我觉得这是朋友之间友情送赠,也没有多想。”廖昌这样看待红包。从此以后,逢年过节,李都会给廖数额不等的红包。

  廖昌在庭上清楚地记得,其受贿最大的一笔,是1998年(廖任职番禺市副市长)时李就科送给他的50万元。而据李就科交代,出手如此大方的目的就是:让廖尽快帮忙把他的虾场拆迁工作和补偿办好。廖昌承认收了这50万,但辩称没有因为收取李的钱而“对他有特别待遇”。他说自己在虾场拆迁赔偿的事情上,并没有审批权,只是跟有关部门人员通电话时提出过,希望加快处理虾场的赔偿事项。“至于平时,我只以领导的身份指导李如何令虾场搞得更好”。

  此外,廖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廖昌在2003年改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巡视员,这一职务系非领导职务,没有实权,并不可能再为李就科谋取利益。而在此之前,“李就科要办的事情,虽在廖分管的职权范围之内,但廖从未在有关公文上签过一个字。”

  辩护人还称,廖某能自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一直良好,甚至主动交代的受贿额还要高于指控的受贿额,并表示愿意全额退赃。而且,以前的工作也有不少贡献,现在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大好,家里还有9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因此恳请轻判。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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