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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说新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6: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说客:乐水

  卖地考证

  “套餐”

  行政专用酒

  原本15元就可去一个景点,如今不得不花80元购买多个景点的“套票”,南京一市民昨日将南京市物价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后者涉嫌捆绑销售和强制消费(11月8日《第一财经日报》)。

  评:这年头,啥都流行来个套餐。手机话费有套餐,吃饭有套餐,装修有套餐,连看电影去公园都有各种可供选择的套票,这些套餐看似优惠,可是这些优惠大都要在多消费的前提下才能享受到,脑袋一发热,账没算清楚,可能真的就入了商家的“套”。

  近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某酒厂在报纸上打出了“行政事业专用酒”的广告,全国统一价198元。厂方称该酒只供行政事业内部使用。贵州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广告违法(11月8日《新京报》)。

  评:前段时间南京一香烟就打出过“厅局级享受”的广告,现在又出来个“行政事业专用酒”,好烟好酒争相向“官员”靠拢,足可见公款吃喝的市场蛋糕真是够大的。

  济南某高校大四学生从利正10多天前卖掉老家宅基地,筹集了1.44万元钱报考“注册初级企业风险管理师”。这种近乎“砸锅卖铁”的举动,到底是有魄力还是头脑发热?不同人有不同看法(11月8《济南日报》)。

  评:1.44万元都够交几年的学费了,这么大笔钱对一个贫困家庭来说真不是个小数目。但愿从利正不是迷失在轰轰烈烈的考证热潮中,花钱为简历“贴金”,而是真的看清楚了未来的方向;也但愿这个所谓就业前景一片光明的“注册初级企业风险管理师”培训能够让他学有所获,实现自己的梦想。

  交了养路费

  为何还交高速公路费?

  傅新

  交通部规划司长董学博近日在解读《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时表示,中国高速公路建设任务仍很繁重,收费公路的政策还必须坚持下去(《新京报》11月8日)。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政府投资公路建设的一个长期沿用的模式,看上去名正言顺,可是政府向购车人征收的车辆购置税,以及每年征收的养路费,都作何用了?为何不能将这笔钱用来修公路?政府向车主征收的所有税、费,都应“取之于车主、用之于车主”,包括用于高速公路建设,而高速公路既然是用车主们交纳的税、费建成的,就不该再收取通行费。公路收费政策,相当于重复征税、重复收费,侵害了广大车主的权益。而且,让人不解的是,即使是“收费还贷”,也总有个还完的时候,可是高速公路的收费却没完没了、无休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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