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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惠之林"化妆品商店闻过则改 执法部门表示肯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7:0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 唐绍怡)11月8日,柳州市卫监部门和物价部门对“惠之林”化妆品商店进行了一次严格复查,结果表明,该店所有商品均执行了明码标价的规定,且经营的化妆品均按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打上中文标识,其规范经营的行为得到了卫生及物价部门的肯定。

  9月14日,本报报道“惠之林”化妆品店因价格表示不规范、经营的部分

化妆品没有中文标识,分别被两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暂扣妮维雅走珠、CK矛盾、巴茜、蒙娜丽莎等部分品牌化妆品。“惠之林”随后开展整改工作,主动与物价部门联系,规范商品的价格行为,规范化妆品中文标识。

  昨日,柳州卫监和物价部门的检查人员前往“惠之林”,对其经营的所有商品逐一认真检查。对于一些尚未改进的地方,检查人员给予了相应指导。柳州卫生监督所四科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复查,“惠之林”经营的化妆品全部打有中文标识,其经营具有去痘、美白、生发、美体等功效的特殊化妆品,均能提供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做到规范经营。物价部门检查人员认为,该商店所有经营的商品已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且标价签上要求标示的品名、厂名、规格等内容能一一标示齐全。

  “惠之林”化妆品店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商品质量,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编辑:王香菊作者:王缉宁 唐绍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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