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要收费”于理不合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7:2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扬子晚报》:短信报警平台0755110已经在深圳市正式投入使用。报警人发送报警短信将按照正常短信资费人民币0.10元/条收取(11月7日《深圳特区报》)。 本来发短信也可以报警,这是公安部门推出的又一项便民、为民措施,我们应该大加赞赏,但是,稍微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国家安全、警务都算得上是纯粹的公共产品。作为纯公共产品的警务系统,其投资人是政府,而支持公共产品的经费来源则是政府税 收。显然,目前深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推出的这个短信报警平台严重违背了公共产品的特性。在我看来,就因为向市民提供了报警的“收费服务”,深圳市的110报警指挥中心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理由向政府要求财政拨款了(起码也不能是全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