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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股份蒸发迁出伪造公章案 涉案金额达数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7:4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姜伟

  在南宁市多方合作开发的一个房地产项目中,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所占的30%股份莫名蒸发,而中房集团却在近半年的时间内仍蒙在鼓里。就在南宁警方展开侦查时,发现原来是一个名叫郑直的男子将“中房”持有的股份转移到自己妻子名下,郑直则侵吞了南宁市一家合作伙伴公司在该项目中34%的股份,而且还使

柳州一家房地产公司投入的1000万元项目资金面临打水漂的处境。正是诸多疑点,让南宁警方揪到了郑直伪造公章、利用伪造公文侵吞股权的狐狸尾巴。

  股份被侵吞 高层不知情

  通过电话,记者从北京方面了解到,中房集团是中央直属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2001年9月13日,通过郑直从中牵线,中房集团与南宁中恒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基)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在南宁市共同投资建设退役军人经济适用房项目,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中房集团持股30%,中恒基持股70%。

  同年10月,中房集团南宁军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军安公司)成立,后来郑直以自然人加入,军安公司的股东即变为三个,其中中房集团占30%股份、中恒基占34%股份、郑直占36%股份,郑直出任董事长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运作。

  去年9月,柳州女企业家陈健美到北京,给中房集团带去了一个坏消息,说该集团在军安公司的30%股份已经被郑直侵吞了。中房集团的有关领导一时懵住了,合作协议签得好好的,也没有进行过股权转让,30%的股份怎么可能会被侵吞呢?当陈健美拿出确凿证据时,中房集团有关领导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赶紧派员到南宁了解情况。

  中房集团军安部、法制部的领导奉命来到南宁,调查股份被侵吞一事。他们很快就从南宁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拿到了中房集团30%股份被郑直采用伪造公章、利用伪造公文侵吞股权的证据。

  今年5月19日,中房集团用正式书函的方式,向广西区公安厅控告郑直,控告其伪造中房集团公章、法人代表签名和相关法律文书将中房集团股份据为己有。广西区公安厅立即指示南宁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立案侦查。

  11月8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早在去年5月,该支队已经接到陈健美关于郑直伪造公章的情况反映,于一年前就已经展开调查,并且特意派员到北京中房集团,提取了相关的一些印章材料。回到南宁后,办案人员将那些材料连同军安公司股权转让等方面的材料,一并送到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鉴定中心很快出具了鉴定结果,认定郑直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使用的公章和签名确实与中房集团公章和该集团董事长的签名不符。经过大量细致的侦查工作,警方掌握了郑直涉嫌伪造公章的犯罪事实,其利用伪造的盖有假印章的公文将中房集团30%的股份转移至妻子吕某名下。

  今年9月30日,南宁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郑直,将其羁押在看守所。目前,南宁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正在对该案做进一步的侦查。

  公司已经更名 股权竟能转移

  就在郑直被实行逮捕的同时,中恒基法定代表人覃东坡也发现自己名下34%的股份不见了,被转入完全不知名的人名下。

  11月8日,记者从显示当日日期的一张南宁市工商局企业电脑咨询单上看到,军安公司股东名称为邓×、章××,各自出资25万元人民币,各占50%的股份;而注册资本一栏却是1000万元人民币。

  采访中,覃东坡告诉记者,2001年,他经朋友介绍,与郑直相识。郑直冒充北京高干子弟,大家每次见面,郑直都带着四五个“勤务人员”、“保卫员”,让人感觉其背景深厚、神通广大。

  经郑直从中牵线,2001年9月13日,中恒基与中房集团签署了在南宁市共同投资建设退役军人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合作协议书》,覃东坡称后来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郑直以虚假注资的方式成立军安公司,中恒基持股34%,并前后投入260多万元,用于军安公司的运转。

  后来因为虚假注资的事情败露,军安公司被南宁市工商局罚款10万元。其间,郑直和覃东坡之间因为公司事务多次发生摩擦,到2002年5月底,双方矛盾激化。从2002年5月底开始,覃东坡不再去军安公司处理公司事务,也没有再过问军安公司各方面的管理工作。

  后来柳州的陈健美来告诉覃东坡,说中恒基在军安公司的股份被郑直侵吞了。覃东坡马上赶到南宁市工商局求证,发现自己所持34%的股份已经全数转入一位叫“熊新”的人名下。

  今年11月7日下午,覃东坡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从来没有签署过有关军安公司方面任何股权转让的文件,所有那些盖有公章涉及股权转让的文书从何而来,他毫不知情。而且,南宁中恒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1月16日已经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并于2003年6月26日正式启用新的公司名称及公章,而有关军安公司方面股权转让办理的时间是2004年,所有相关签署的文件时间显示却是在2002年。公司更名了,股权还能按照原来中恒基的名称进行转让,只能说明郑直伪造假文件、假公章和假签名欺骗了工商部门。

  投资1000万元 随后“靠边站”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中房集团和南宁市中恒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被郑直侵吞和转移的事情之所以被揭露,均是陈健美提供的信息。陈健美何许人?她是如何知道郑直采用伪造公章的手段来侵吞、转移两家公司的股权呢?经过记者仔细调查,获知陈健美是郑直以合作为名的一名受害者,陈健美用于投资军安公司的1000万元人民币从一开始就面临着打水漂的危险处境。陈健美今年已经60岁,是柳州国泰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国泰)的法定代表人。2003年12月4日,郑直以军安公司的名义,与柳州国泰签订了《合作开发××工程协议书》,合同约定军安公司实物出资600万元,占60%股份,柳州国泰现金出资1000万元,占40%股份。工程项目在约定运作的过程中,柳州国泰分五期,总共投入现金1000万元。但是1000万元投资全部到位后,在参与公司管理及财务方面,郑直却将柳州国泰排斥在外,经过多次交涉,问题不但没有解决,郑直和陈健美还发生了激烈矛盾,柳州国泰也就此成了“靠边站”,1000万元投资也基本没有了踪影。

  去年初,陈健美获悉军安公司存在虚假注资及郑直伪造公章和签名,借此进行侵占其他两家合作公司股份的情况,她马上在同年3月到南宁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举报郑直。

  今年3月20日,军安公司以柳州国泰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及要求抽回合作资金、丧失合作信任基础为由,提出解除双方的合作协议,但是郑直却以柳州国泰投资的1000万元已经用于军安公司各项花销为由,拒绝返还。

  11月8日,记者采访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业内知情人士,据该业内人士测评,南宁市军安工程近400套住房到目前已经销售了大部分。由于该项目土地是国家免费拨付的,仅此就节省了一大笔钱。按照该项目的面积、套数和均价计算,除掉成本,净利润应该在2000万元左右。

  (应当事人的要求,文中覃东坡系化名)编辑:黄皓作者: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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