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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司法叫停“门票打包”标本意义不可轻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8:38 法制日报

  中山陵景区门票打包看似景区与游客之争,但实际上关系到如何来认识重点景区的公益性质的问题,如果强调了其公益性质,那么有损公益的门票打包的行为当然应当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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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文浩

  原本15元就可去一个景点,如今不得不花80元购买多个景点的“套票”,11月7日,江苏南京一市民将南京市物价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后者涉嫌捆绑销售和强制消费。这也意味着,南京中山陵景区“票改”方案出炉两月后,将重新接受公众审视(《第一财经日报》11月8日)。

  该“票改”方案总体目标是将中山陵园景区内包含中山陵、明孝陵等多个景点的门票归并为一张门票。而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自8月28日起,在景区内实行“两票制”,即分别以中山陵和明孝陵为核心,将中山陵园风景区整合为东西两片,东片4个景点门票价格为80元;西片5个景点门票价格为70元。据说“票改”目的是“促使游客多些时间留在中山陵、留在南京”。不过,无论怎么说,最后多掏钱的还是老百姓。

  这不,现在终于有市民向物价局“叫板”了,请求司法机关叫停这种“强行嫁女”的行为。在我看来,这种诉讼其积极不仅仅局限于个案问题的解决。

  首先,这一诉讼将推动关于重要景点景区门票听证制度的完善。重点景区门票听证正逐渐成为公众的共识和一种制度化措施,因为听证才能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保障公众的利益。原国家计委2000年所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2005年有关通知认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调整,应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中山陵景区理所当然是属于需要听证的范围,但南京市物价局居然主张公园门票价格不在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范围内,可不经过听证程序。如此看来,一些国家政策在地方总是要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推挡。所以,提起这样一个诉讼,对于明确重点景区门票必须听证,推动国家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有着积极意义。

  其次,这一诉讼也将廓清景区门票强制打包的合法性问题。整合多个景点共用一张门票符合国家规定的“游览参观点门票应实行一票制”,但是,如果各个景点仍各自独立,强制共用一张门票的这种“联票制”合法吗?景点各自独立,如果仍然强制游客购买一张票,实际上是对游客自由选择权的侵犯,游客没有必要只因为喜欢一个景点而被迫购买其他景点的票,又浪费钱又浪费时间,强制打包的行为说不好听就是“强迫交易”的行为。中山陵景区的数个景点相距甚远,根本就不宜实行一票制。有旅行社的老总就指出,据他们的游客反映,因为时间紧张,去中山陵往往只能玩一个景点,但由于门票捆绑销售,使得他们一定要看其景区的附加景点。所以,对于中山陵景区这种“联票制”的法律性质进行界定,必将影响到类似的景区如何来实行一票制的问题。

  最后,这一诉讼也有助于帮助公众认清重点景区的公益性质。中山陵景区门票打包据说是“促使游客多些时间留在中山陵、留在南京”。但是,这种打包实际上损害了游客的利益,那么,这些重点景区是否有权一味地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地方的利益吗?严格地讲,中山陵、明孝陵都是人类文明的遗产,是全国人民的财富,因此,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具有公益的性质,全国人民都有权来参观、留念。为了景区的维护,景区适当收费无可厚非,但绝对不能一味地为了经济利益将游客———严格地讲就是这些景区的主人———拒之门外。

  也就是说,中山陵景区门票打包看似景区与游客之争,但实际上关系到如何来认识重点景区的公益性质的问题,如果强调了其公益性质,那么有损公益的门票打包的行为当然应当叫停。因此,这一诉讼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类似的重点景区的公益性质。

  不过,司法是否会叫停中山陵景区门票打包的行为,现在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但我们期待着司法的公正判决,推动重点景区听证与票价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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