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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产生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8:38 法制日报

  这一次,当事人张某是来感谢的。

  记者近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采访时,正巧碰到了张某。张某到中原区检察院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与这次不同的是,以前他是来发脾气的。

  这变化是怎么发生的?通过进一步采访,我们了解到这样一个故事:

  郑州市某公司聘用司机陈某在运送柴油过程中盗取公司燃料油被判刑。该燃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以该案民事部分败诉、公司损失没有挽回为由,来到中原区检察院申诉,并声称,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他将随时上访。

  群众提出的问题必须加以重视。中原区检察院一方面耐心听取张某的申诉,稳定他的激愤情绪;一方面指定专人全面复查该案卷宗,查找问题的症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好张某的经济损失补偿问题。经过多方努力,张某很快收到了该案被告人陈某主动补偿的经济损失3万元。张某没有想到检察院对他的申诉会这样重视,更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拿到经济补偿。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张某激动地说:“检察院真心为老百姓办事,我打心眼儿里佩服!”

  像张某这样的事例,在中原区检察院还有很多。该院每个干警都明白检察长李伟杰所说的道理:“检察院就是群众说理的地方,我们要将心比心,做好服务,每个人多一份爱心,社会就多一份和谐。”

  近年来,中原区检察院以服务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对控申接待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他们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推行并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点名、预约接访制,检察长狱内接待制度,信访预警和责任倒查工作制度等,开通了一条信访“绿色通道”,在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营造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该院也形成了一套颇具人性化的做法,如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的途中不开警灯,不鸣警笛,不将警车停在犯罪嫌疑人家门口或显眼的地方,不暴露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隐私……把人文关怀渗透到办案的细节当中,用法律的温情感化、挽救犯罪嫌疑人。人性关怀不但没有削弱法律的尊严,反而唤醒了犯罪嫌疑人内心深处的道德与良知,消除了因办案可能引起的不和谐因素。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该院把平和司法理念运用到办案中。他们坚持合法、和解和统一性原则,认真区分和正确对待案件中的种种价值诉求,力求通过履行审查批捕起诉法律监督职能,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检察长李伟杰是郑州市人大代表,多年的检察实践,使他深知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社会化防控体系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基于这一认识,中原区检察院开展了一场为期一个月的预防职务犯罪大型问卷调查活动。在调查中,他们向社会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3000余份,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1万余份,通过调查数据,全面分析查找职务犯罪的易发部位和关键环节,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群众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调查数据和分析结果,在郑州市人大会召开期间,李伟杰作为领衔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出台〈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提案,建议进一步明确预防主体、预防方式和各单位职责,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惩治预防体系。由于此议案引用的大量调查数据、案由案据确实充分,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赞同。目前,《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已经郑州市人大审议通过,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即将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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