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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分到一部分房产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9:0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施婷婷

  【金陵晚报报道】近日,刘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公公婆婆赠给丈夫一套房子。她想知道,如果他们离婚了,自己能不能分到一部分房产。

  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和爱人都属于二婚,是去年结婚的。结婚之前,爱人没有任

何房产,婚后不久,原本有两套房子的公公婆婆,想把其中一套房子产权证上的名字改成儿子的名字。老人一打听,改名字的话要交数万元的手续费,而如果是用赠与的方式的话,就可以省下这笔钱。

  老人家一想,毕竟数万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能省下来当然很好。于是,公婆就签署了一份赠房协议,协议约定由父母双方将房产赠与儿子所有。

  刘女士认为,虽然公公婆婆在赠房协议上只写了老公的名字,但这件事情是发生在他们婚后,丈夫获赠的这套房产似乎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自己曾经经历过一次不圆满的婚姻,她对这次婚姻是否能永远走下去也不敢保证。“如果我们将来离婚了,我能分到一部分房产吗?”

  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王健律师表示,由于赠与协议写得很清楚,房产只赠与刘女士的丈夫,作为夫妻另一方,刘女士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这套房子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两人离婚,刘女士无法得到房产。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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