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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三院多个仪器未经强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9:44 南方日报

  中山三院多个仪器未经强检

  质监部门抽查后责令整改不得使用,医院方面对处罚没有异议

  本报讯(记者/王小海通讯员/李胜)没有经过强检的仪器,依然放在抢救室使用。昨日,广州市天河区质监局在辖区展开“医疗强检计量器具专项整治”,中山大学附属第三

医院在抽检中,被发现多个仪器未按规定强检,而这些仪器的准确性,也得不到国家权威的认定。

  “医疗器具的准确性关系患者生命安全,乃计量检查的重中之重”,天河区质监局副局长张学东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12类医疗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强行检定,确认误差在合理范围之内后,方可投入使用。“每一台器具都要强检,包括备用的”。

  记者随后获悉,这12类医疗计量器具范围很广,包括体温计、氧气表、血压计等。而广州市的强检分为两种,对大医院,由有强检资质的机构上门服务;对小医院,则设强检点,医院可将器具上门送检。

  昨日上午,天河区质监局派出三个执法组,对辖区的多家医院进行突查,记者跟随第一组来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抵达医院后,执法人员首先到该院设备科检查台账。“天河区要求一医一档,强检结果必须有台账”。不过,该院设备科有关人士坦言,台账有疏漏,一些计量器具没有强检。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该院抢救室,检查心电记录仪、监护仪是否已经强检,结果发现有两台监护仪未检使用。“监护仪是抢救的重要仪器,能显示患者心电、血压、体温等关键数据,而且是24小时使用。如果这些仪器在诊断中有偏差,恐怕会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市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医学仪器室主任胡良勇分析说。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执法人员又发现该院的检眼验光设备(如眼压计、验光机)、CT、X光机都没有经过强检。

  由于医疗计量器具未强检不得使用,天河区质监局昨日向中山三院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20天内,对未强检的医疗器具强检。质监局还表示,整改好之前,这些器具不得拿出来使用。中山三院对处罚没有异议,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加强对医疗计量器具的管理。

  天河区质监局昨日还表示,该局计划在本月内对辖区的40余家医院、100余家门诊进行抽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之前的情况看,一些私人门诊的强检率不高。而昨日检查结果也显示,9家医疗机构的91台器具,未强检的21台,占23%。为此,天河质监局发出了4张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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