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原副区长廖昌涉贿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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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0:34 信息时报 |
被告之辩 “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了,逢年过节两家人串门互相封红包,只不过他的红包大,我的就小得多而已!” “钱我是收了,但那都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我并没有为李某某谋取不正当的利 益!”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了,逢年过节两家人串门互相封红包,只不过他的红包大,我的就小得多而已!”昨日上午,原广州番禺区副区长廖昌涉嫌受贿人民币78万元,港币1万元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庭审中,廖昌全部承认了指控,将收钱理解为“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最后以年老多病请求法院轻判。 指控 副区长“打招呼”收了80万 廖昌,男,汉族,61岁,广州番禺人,原广州市番禺区副区长,番禺区14届人大代表,2006年3月份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4月份被逮捕。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从1998年到2005年末,廖昌先后担任番禺市副市长、广州市番禺区副区长、南沙开发区指挥部巡视员等职务,在此期间,廖昌利用主管农业、水利等方面的职务便利,为番禺区黄阁镇小虎村一虾场的老板李某某办理拆迁问题提供帮助,向相关部门“打招呼”要求尽快办理好李某某的补偿问题,先后18次收受了李某某贿送的人民币78万元,港币1万元。 公诉人认为廖昌行为构成受贿罪,但鉴于其投案自首,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建议法院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辩解 收钱是朋友间礼尚往来 “钱我是收了,但那都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我并没有为李某某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昨日庭审中,满头白发老态龙钟的廖昌一开始就很主动地承认了指控,但辩称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某谋取过什么利益,只是偶尔打个电话过问虾场拆迁补偿的事宜。 按照廖昌的说法,李某某和他是近20年的朋友,从1987年就开始认识了。逢年过节时,两家人总会互相串门,李某某总是会包个红包给他,少则2000元,多时甚至有5万,廖的妻子也会“回礼”给对方,但数额和李某某的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这么些年下来,就有了这么多的钱。 “不管怎么说,收钱确实是不对的,我现在年老多病,希望法官对我减轻处罚……”庭审的最后,像所有上了年纪的贪官一样,廖昌以自己为番禺作出一定的贡献,身体有多种病为由,请求法官酌情从轻处理。 昨日上午10点50左右,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