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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杀至少七名陪舞女 沈阳“下岗厂长”昨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1: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辽沈晚报报道,“我服判,不就是死刑吗!”昨日上午,面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判处死刑的刘学新毫不在乎,言语间竟带着一些不屑。杀死7名陪舞女的刘学新曾是沈阳市铁西区一家口碑不错的电梯厂厂长,下岗失意的他竟选择抢劫杀人,并残忍分尸抛尸。而按照他的说法,他杀的人数远不止7人,而达到15人之多。

  56岁的刘学新1999年下岗后,从厂长成了普通一员的他心态发生变化。单位发给他

的一万元钱很快被挥霍光。于是他选择了抢劫,他的目标就是那些在舞厅出没的陪舞女。“她们都有钱,而且即使消失了也不会有人注意。”带着这样理论的刘学新开始第一次抢劫。

  2005年3月22日,刘学新来到沈阳市皇姑区北行大世界舞厅,见到了陪舞小姐“小金子”张某。因为刘的舞技不错,深受陪舞女喜欢,次日上午,张某来到刘学新的家中。当张某在卫生间洗澡时,刘学新趁机用铁锤猛击其头部,随后用尖刀和钢锯分尸,尸块则被装入塑料袋中并藏在阳台,最后趁天黑抛尸沈阳市郊。随后半年多时间,在沈阳市和平区民族电影院舞厅等地,先后有多名女子被以这样手段杀死。

  在检察机关预审中,刘学新交代称共杀了15人,并且分5个地点抛尸。“一般都是在10多米深的电井,有的抛尸地点已经盖上了柏油路,尸块大部分高度腐烂,还有的至今无人认领,而能够确认DNA的只有7名被害人。”一位办案负责人说。(温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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