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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养路费为何还交高速公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2: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傅新

  交通部规划司长董学博近日在解读《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时表示,中国高速公路建设任务仍很繁重,收费公路的政策还必须坚持下去(《新京报》11月8日)。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政府投资公路建设的一个长期沿用的模式,看上去名正言顺,可是政府向购车人征收的车辆购置税,以及每年征收的养路费,都作何用了?为何不能将这笔钱用来修公路?政府向车主征收的所有税、费,都应“取之于车主、用之于车主”,包括用于高速公路建设,而高速公路既然是用车主们交纳的税、费建成的,就不该再收取通行费。公路收费政策,相当于重复征税、重复收费,侵害了广大车主的权益。而且,让人不解的是,即使是“收费还贷”,也总有个还完的时候,可是高速公路的收费却没完没了、无休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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