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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羞答答的听证会偷摸摸地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3:09 四川新闻网

  作者:毕诗成

  “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这样的逻辑要用到以公开协商为主旨的价格听证会上,真让人哭笑不得。11月7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布消息,居民电价听证会定于17日举行。对于外界关注的听证代表名单,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表示,价格听证只要公开举行就行了,没有要求一定要公布听证代表名单,物价局可以不公开。(11月8日《信息时报》)

  相对于主管部门随意定价,通过听证与市民协商,咱不能昧良心说这不是进步。可几年来,听证会越开越像涨价会,都快成童叟皆知的常识了。一听证保准涨,咬咬牙,大家认了,可既然是关系到老百姓生活的大事情,总得让大家说说话,有苦的诉苦,有牢骚的发发牢骚吧!总要知道那听证会场里,谁是咱的代表,谁帮咱表态吧?

  屁股坐在哪里,嘴巴就要为谁说话。因此,各方利益博弈是否充分,关键要看参会代表身份、比例、素质等,代表身份绝对不可忽略不计。拿电价听证会说,你要是找的都是电企员工,即便加上几个“家属”作消费者代表,结果也只能有一个———大家齐吼“要涨,还要大大地涨,最好天天涨!”去年北京电价听证会,民调显示反对者占8成,但参会20名代表全票通过涨价议案。此前广州水价听证,35名代表中34名同意涨价,更有20名赞成涨价幅度更大的方案二,连物价局长都大吃一惊。不是说听证代表一定集体反对涨价才正常,而是说目前一边倒的听证格局实在太不正常。

  物价部门解释:有关法规没有规定一定要公布听证代表名单,这就是说可以不公布。此处的“法规”,应是指《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其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只是一个“原则”,对于代表身份应否公开,确实没有具体细则,或许是觉得“公开”的原则天然地包括了代表身份的公开?这样的争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年初在哈尔滨就有过“考虑代表压力不公开身份”的争论,最终也没争出个所以然来。

  中国目前能够形成一个“听证会”的利益表达平台,实属不易,因此更该倍加珍惜。不能由于对文本的不同解读或操作差异,把一个令人期待的好制度给“糟蹋”得只剩下表皮。听证会是要堂堂正正大声博弈的,诚然,听证代表会有压力,但窃以为,两害相权取其轻,责任与压力天然并存,既然自愿甘当民意代表,就应承担这份压力,何况在目前多元化舆论之下,站在不同角度表达各自利益,舆论压力并没有渲染中的那么大。如果说当初出台法规的时候还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那问题出来久了,权威部门应给争论做个“终结”。代表身份都不能公开,遑论其他“公开”?

  据《羊城晚报》报道,物价局表示,此次电价涨幅不会超过2.87分/千瓦时,不会增加老百姓太大负担。看到这儿,恍然大悟:人家把涨价的方向、涨价幅度基本定下来了,只不过根据规定,还要消耗点唾沫星子、矿泉水罢了。既然如此,又何必让参加听证会的人因为身份公开徒增烦恼呢?

  如此说来这“不公开”还不彻底,到时会议召开,媒体报道,虽不明身份,但听证代表还是会有压力。最好的办法,开会时大家戴上面具,到时候随心所欲胡说一通,和气助“涨”,不是压力更小吗?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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