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所得”请看模拟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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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该如何界定“年所得”是否达到12万元?每月1600元的工薪费用扣除额和“三费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是否计入“年所得”? 对此,《办法》明确规定,计入年所得的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才须自行纳税申报。而“三费一金”等可从工薪所得中剔除,有些所得也不计在内,比如:国债利息、福利费、抚恤金、保险赔款、安家费、退休工资等。 举例如下: 2006年,某纳税人全年取得工资收入144000元、国务院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三费一金”14000元,单位也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费一金”28000元。 则该纳税人应申报的年所得=工资收入144000元-个人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共计153000元,超出12万元,应当自行申报。 而他的国务院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28000元(未计入个人工资收入),不需计入年所得。(严丽梅)
图:个人所得哪些该缴税哪些不用缴税,要算得明明白白 本报记者侯恕望摄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