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家还在用绞刑(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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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4:52 世界新闻报 |
伊朗:广场行刑,允许围观 近日,伊朗政府公开绞死了6名绑架西方游客的罪犯。据报道,围观的人群在绞刑现场欢呼雀跃。在伊朗,执行死刑的方式有砍头、石刑、枪决和绞刑。 40多岁的哈桑说,在他印象中,近年来绞刑已经少多了,法官判决死刑的时候也慎 重了许多。但对于同性恋、强奸、通奸等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罪行,法官仍然倾向于判决绞刑。执行绞刑一般选择犯罪发生所在地区,如果在城市,就会选在犯罪区域内的一个中心广场。绞刑执行的过程大多数是公开的,人们可以围观。据说,这样做的目的是警告其他潜在犯罪分子。 将要被吊死的人,一般会被捆绑住手脚,然后在头上套上布袋或者用布条蒙住眼睛。也有不往罪犯头上套布袋和蒙布条的,围观的人能看到犯人被处决时的面部变化过程。 伊朗电视台一般只播放绞死后吊在半空的画面,而报纸和杂志基本不刊登这样的图片。对于绞刑是否应该废止,伊朗法律界进行过谨慎的探讨。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伊朗人反对死刑,特别是示众执行的绞刑。 执行绞刑有4种方法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绞刑是“死刑的一种,用绳子勒死”。绞刑起源于2500年前的波斯帝国。直到19世纪末,它仍为大多数国家所保留,并逐渐形成了一套日臻完善的技术和规则体系。具体来说,实施绞刑的方法有4种:短吊、悬吊、标准吊和长吊。 短吊:绳索一端套住被行刑者的脖颈,另一端系于畜力车或其他动力设施上,犯人被拖于其后,颈断而死。19世纪50年代前,这是实施绞刑较为普遍的方式之一。 悬吊:与短吊类似,不同的是,悬吊的绞架是可活动的,绳索可以把被行刑者拉升起来,悬于空中。如今,此法仍被伊朗所采用,坦克的炮管或起重机常被用作绞架把被行刑者高悬于空中。 标准吊:行刑过程中,被行刑者会突然坠下,高度在1.22到1.83米之间。标准吊被认为比短吊更为“人道”,因为它可以更快速有效地拉断被行刑者的脖颈,使其立刻失去知觉。但其缺点是有时会把被行刑者的脖子扯断。 长吊:在以往的标准吊行刑过程中,被行刑者向下坠落的高度基本上是一样的。但在长吊中,坠落高度需经预先计算,考量被行刑者的体重,计算出需要预留多长绳索,即所谓“断颈距离”。 来源:国际在线-世界新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