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法一定要有硬约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23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武汉11月14日电记者孙秀艳报道:循环经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明年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力争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完成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今日召开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6年年会”上指出,循环经济法现在的草案一定要在硬约束上下功夫,而这也成为本次年会各方的共识。

  盛华仁说,强调约束性就是不要把法律搞成宣言式的,而是要有刚性约束。目前的草案要在有关硬性约束方面继续加工,法律要有硬性条文和硬性约束条款,包括减量化、资源化、节能节水、重点行业(建材、化工)等在立法中需要涉及的方面。制定循环经济法,意在通过这部法律的实施,能够遏制资源能耗消费增长过快和环境污染加剧的势头。因此,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建立一套完备的评估监测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

  盛华仁指出,要突出节能节水,实行能效标识制度,对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实行定额管理;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水平;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鼓励科学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定循环经济法时,应当紧紧围绕上述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律规范。

  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是2004年3月由全国人大环资委、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组建的一个常设论坛,今年的主题是“循环经济与立法研究”,论坛还通过了《东湖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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