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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法立法进程提速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武汉11月14日电 记者郄建荣 循环经济法征求专家意见稿今天提交专家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今日在此间召开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6年年会》论坛上就此稿提出,循环经济法立法必须要有限制性条款、硬性约束条款;要制定一部管用、带有刚性的法律。 盛华仁说,强调法律的约束性就是不要把法律搞成宣言式的,要使法律具有刚性的约束力。在有关硬性约束、刚性约束力方面法律应继续加工,突出其硬性条文和约束条款,包括减量化、资源化、节能节水、重点行业(建材、化工)等在立法需要涉及的方面。 盛华仁说,循环经济立法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主要矛盾,法律条文不求多,要求精,不求面面俱到,但求重点突出,法律要适用、管用。他说,当前这部法不可能面面俱到,一定要突出重点,解决主要矛盾。在制定循环经济法时,应当紧紧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问题,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律规范;通过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逐步健全发展循环经济法制制度。 盛华仁表示,循环经济法最晚明年8月份要把草案稿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并力争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完成这部法律的立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