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法严惩过度包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8:40 沈阳网-沈阳今报

  已完成初稿的《循环经济法》草案,将严惩过度包装的“美丽垃圾”。

  11月14日上午,在武汉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6年年会”上,中外与会者一起就法案初稿进行了第一次大范围的讨论与征求意见。根据该法的“限制过度包装”条款,一些日用消费品,如月饼、茶叶、保健品、化妆品等所穿的“衣服”包装物,如果其总成本超过产品零售价的20%%,那么,生产企业将面临5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生产者还得对其产品和包装物承担回收或无害化处置的“延伸责任”。

  该法在管“大”的同时,也没放过一些看似很“小”的资源,比如一滴水,比如一次性消费品。城市生产和生活用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将实行“多用多掏钱、少用按比例奖励”等原则。据《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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