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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环保?双重面纱下的“收费筷子”(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38 新华网

  专家:是环保善举,但不可“强制”推行

  在大多数公众对“筷子费”表示置疑的时候,环保专家对此收费项目却大加赞赏,中国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傅所长表示:我国的森林覆盖率不到14%,却是一次性筷子的出口大国,日本每年消费250亿双一次性木筷,其中90%就是从中国进口。砍伐一棵生长20年以上的大树,仅能制成6000至8000双一次性筷子。我国每年消耗一次性筷子450亿双,耗费木材166万

立方米,需要砍伐大约2500万棵大树,减少森林面积200万平方米。一次性筷子一年“吃”掉的木材,相当于我国全年林木消耗总量的18%。如果餐馆开始对一次性筷子收费,那么将是一个既节约又环保的好做法,应该提倡,对我国的森林资源也是一个极大的保护。特别是现在一次性筷子大量在人口集中的东部地区使用,这是一个巨大的资源浪费黑洞,如果从东部开始推广这样的做法,那对国家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具有典型的现实意义。

  带着商家,消费者和专家的意见,记者随后在杭州城西的几家餐馆进行了调查。大多数餐馆并未实行一次性筷子收费,只在一条餐饮企业比较多的街上,每家餐馆桌子上都摆有一家产于杭州郊区某工厂的四件套(包括筷子、碗、盘子、茶杯),服务员介绍说这是卫生餐具,是卫生局指定使用的餐具套装。但记者在其包装上并未发现任何卫生部门的标记,其收费价格为2元/套。经过记者向服务员了解,每晚会有专人上门来收集用过的餐具,然后按数量更换,接着拉回厂里进行集中清洁消毒。记者随后致电市卫生局,对此指定餐具的事情进行咨询,无人回应此话题,或以不知情为由拒绝记者采访。尔后记者根据餐具包装上留的电话采访该企业生产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在另一家连锁餐馆,记者在用餐时并未有服务员提醒需要为桌子上的一次性筷子套装付费,直到记者结帐时才被告知,需为此付每人两元的“纸筷费”。当记者表示质疑时,该餐馆大堂经理表示,这属于约定俗成的餐饮业行规,并非首创。就此情况记者特别连线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程来节律师,他表示:餐饮场所在计算餐饮价格的过程中,已经将筷子、纸巾、牙签等费用,计入了成本价。如果再单独收取所谓的“筷纸费”是不合理的,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应该无条件退还。商家强收“筷纸费”行为属“霸王条款”,此举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们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的这种行为属于强制消费,因为他没有告知消费者应该消费的项目,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拒付此项消费。

  浙江大学新闻学院的沈爱国教授针对以上现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根据一些新闻报道了解,筷子等一次性用具收费,在国外早已实行。但在国内对其如何实施?最终的收益归谁所有?商家收了这笔费用后,国家对其有无实行单独的消费税或环保税?在报道中无明确解答。我国的一些经营者总是拿出国际惯例这样的词汇来对消费者进行道德说教,然后名正言顺的享受随之带来的巨额利润,在这方面,行政执法部门存在一定意义上的缺位。

  一件本是绿色环保,造福后人的先见之举,却因为在操作过程中的种种利益掣肘,使得消费者在为此买单时,心中充满疑问,而其中商家暗藏的暴利也给这项光彩事业添了不光彩的一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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