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走鬼”盼交税守法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12 金羊网-新快报

  记者卧底深入了解到极少人关注的“走鬼”真实生活

  策划统筹:新快报记者张英姿专题执行:新快报记者卜凡王华平尹政军实习生王娟

  “我们也不想这样每天被城管追赶,我们也想纳税。”在本报记者卧底做“走鬼”

的十多天里,我们在下渡路、棠德花园、车陂、黄村等几十处烧烤档旺地切身体验了做“走鬼”的滋味。

  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从业者都是外来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一般集中在高校、城中村以及繁华的商业街附近摆摊谋生。而绝大多数“走鬼”都希望,政府能够给他们适度的生存空间,他们可以照章纳税,从而结束其与城管之间展开的令他们提心吊胆的“猫鼠游戏”。

  外地“资深走鬼”曾秋花:苦“忍”挣钱供孩子读书

  11月20日,秋风起,羊城明显感到了凉意。然而在午夜时分的海珠区滨江路“蓝色康园”背后,却是一派热火朝天景象。十余平方米的空地上聚集了4个烧烤档。没有生意的时候,一家烧烤档的老板娘曾秋花就将目光投射在明康街上———有时会有客人从那里过来;城管如果来查,车也必从那里开来。这是一个身形健硕的农家妇女,今年33岁,来自江西丰城张巷镇戴家村。在广州摆摊多年,堪称羊城“资深走鬼”。

  打工种地不如摆烧烤

  曾秋花的丈夫戴新亮早在1989年就来广州打工,会木工活,跟着建筑老板干装修。他们结婚后,曾秋花就跟丈夫在工地上给工人们做饭。后来丈夫也可以承包点小工程了,就带了几个亲戚过来干活,挣了些钱。“但是他也没文化又忠厚,老板不给他钱,他也不知道去要,后来慢慢就做不下去了。”曾秋花这样形容他丈夫。

  而他们一家原本在江西老家有3亩水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他们也曾经回家种过几年庄稼,但是尽管她很拼命,“可一年到头辛苦下来,也就是落个温饱,根本没有钱供孩子们以后读书”。

  于是夫妇俩又南下广州,丈夫还是靠木工手艺打打零工,一天挣60元。而她则在中山大学里面摆个小摊,煮几个粽子、炒点瓜子卖。但是,2000年前后,中大里面一律不准摆小摊,曾秋花只好把摊子搬到中大东门,一到晚上,那里有卖水果的、卖麻辣烫的和卖烧烤的,很快形成了一个新的“夜市”。但是在那里摆摊,一过午夜她就没生意了,旁边的烧烤档却很旺,几个摆档的又是江西老乡,曾秋花便起了跟他们学做烧烤的念头。暗自观察了一段时间后,2004年10月,丈夫就发挥他的木工手艺,仿照老乡们的烧烤车自家做了一辆,再添几张桌子,曾秋花的烧烤档就风风火火地开张了。“我虽然没有文化,但我会算,也会招待客人,所以头两年还是赚了一些钱。”虽然曾秋花不肯透露具体数目,但是记者从她手上戴的新玉镯子看出,卖烧烤使他们的生活改善了。

  

“走鬼”盼交税守法经营

  上图:“资深走鬼”曾秋花夫妇来自江西,谈起摆烧烤档的种种辛酸,他们也是满脸笑容。依然立吾/摄

  不识字自创点菜账单

  11月20日那天,记者到下渡新村踩点,第一次见到曾秋花。见到记者一行4人从明康街走来,她马上满脸堆笑过来招呼:“靓女靓仔,吃不吃烧烤?”

  记者坐定,随意点了几样东西,她丈夫戴新亮就在烟熏火燎中忙活着,她则很快和我们一个记者攀上了老乡,原来两人同为江西人。记者说想要跟她学做烧烤生意,要在她的摊子旁边再支辆车,但原料由她准备,记者收了钱再返还,她呵呵笑着应承了,且认定记者是要学了手艺开大酒楼的。

  当晚结账时,记者要求看看账单,曾秋花却扭捏着不愿意给我们看。原来,因为不识字,她的账单上客人点的东西,全部都是一些她自创的“画符”,例如肉串她就画两个圆圈中间加一竖,茄子她就画一个椭圆在其中一头加上一笔。“我这个菜单,连我丈夫都看不懂。”曾秋花不好意思地说。

  舍不得600元被拘留

  尽管是在下渡路附近摆烧烤,曾秋花却和丈夫租住在客村。“这边房子太贵了,我们在客村那边跟两个老乡合住三室一厅,一共只要380元。”所以,尽管每天要走很远的路,但是勤俭节约的夫妻俩还是决定不搬家。

  两人每天中午起床,下午曾秋花到墩和市场买菜,丈夫则在家把肉、菜洗净串好。忙完这一切,都收拾停当后,已是傍晚。简单炒两个菜吃罢,稍作休息,曾秋花便骑自行车载着桌椅,丈夫则推着已经点燃木炭的烧烤车,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下渡新村。晚上9时,他们准时开档,通常会摆到凌晨三四点,有时甚至通宵。

  除了回家过年的一个月,曾秋花两夫妻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生活,其中的艰辛外人很难体会。然而曾秋花觉得最难的是,虽然他们不偷不抢靠双手挣钱,但这个城市并不愿意接受他们以这样的方式生存———城管会来驱赶。无数次被没收工具之后,她只能坐在地上哭;住高楼的居民会扔水袋下来赶走她的客人,也淋得她一身湿;而她甚至还因为硬要摆摊,跟中大的保安起了冲突,被带到新港派出所拘留了半个月。

  其实她本来可以不受这场“牢狱之苦”的。“他们说交600元罚款就可以回家,但我舍不得钱。”曾秋花说。

  报案拒绝“烂仔”收钱

  跟所有艰难谋生的人一样,曾秋花在遇到“压迫”时会不顾一切地反抗,显示出泼辣的一面。初到下渡来摆摊的时候,她就用自己的方式,拒绝了盘踞在此的一帮“烂仔”向她“借钱”。

  曾秋花回忆说,在一个多月以前,有一帮人两次到她摊子上“吃白食”,第三次就直接找她“借三百块钱”。“我说没有,他们就呼啦把我的摊子掀翻,我就坐在地上哭。”然而,哭过之后,曾秋花却做了一件让同行不敢想象的事情———去派出所报案。民警很快处理了这件事情,“以后他们再也没来找我要过钱了”。

  第[1]

 [1] [2] [下一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