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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走鬼”收费方承认违法(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12 金羊网-新快报

  收费的不见了

  明康街“走鬼”昨晚过了个“平安夜”

  新快报讯(记者王华平)昨晚,在海珠区中大北门摆摊的众多“走鬼”终于过了一个“平安夜”:先前总要光顾的地痞和收“卫生费”的人员没有出现了,但是众多“走鬼”

也担心他们以后可能再也不能摆摊了。

  昨晚10时30分,记者在明康大街看到,长达百米的大街摆了几十档无证摊档,除3个烧烤档生意较冷清外,其余的都一片火热。当记者问及是否有人来收“保护费”和“卫生费”时,现场一“走鬼”告诉记者,他们晚上8时开档后一直没有任何人来收“卫生费”,也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地痞,以往这个时间早就有人来收钱了,“也许媒体曝光是他们再也不敢来的原因”。但也有部分“走鬼”对此有所担心,“可能不久之后他们又会卷土重来,更担心以后再也不能摆摊了”。

  市建委称考虑区别对待本地、外来“走鬼”进行引导和管理

  

  内街小巷或辟“走鬼街”

  新快报讯(记者王海波实习生陈俏环通讯员刘兰霞)近日,市建委在答复市政协委员的提案时表示,广州将对乱摆乱卖、无证烧烤的走鬼分类进行管理,对本地下岗失业人员或失地农民可考虑在内街小巷开辟“跳蚤市场”或“走鬼街”,对那些拉帮结派阻挠执法、类似黑社会性质的“走鬼”则加大执法力度。

  市政协委员苏宝玲在提案中称,“走鬼”中下岗失业人员占了很大一部分,他们占道经营、无证烧烤,往往出于谋生的无奈。因此,苏委员建议应“艺术地”解决这一矛盾,切实为“走鬼”寻求一条出路。如划出一定区域设立“跳蚤市场”,让“走鬼”缴纳少量管理费入场经营,变不合法为合法,增加就业岗位。

  市建委在答复中称,给“走鬼”一条出路的确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对于“走鬼”中的不同群体,将按照不同的方式予以对待。属于本地下岗失业人员或失地农民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或居民委员会(村)负责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同时,对他们将实行分门别类的再就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技能,并推荐就业,积极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对一些无法就业的特困户,将由各区或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利用闲置地块或车流量不大的内街小巷,研究开辟“跳蚤市场”或“走鬼街”的可行性,降低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以优惠条件吸引他们入场经营。

  对外来小贩则应采取堵的办法。据查,全市70%以上乱摆乱卖人员属于外来流动人口,他们无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乱摆乱卖,无证烧烤,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环境,广大市民意见很大。有些地段还由不同地域人员划分势力范围,形成了诸如“东北帮”、“西北帮”等等,甚至为争夺地盘大打出手,已经出现了类似黑社会性质的、专门收取保护费而采取各种手段阻挠执法的端倪,严重扰乱了本市的正常市场秩序,加剧了治安严峻形势,为广州的外来人口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对这些“走鬼”,城管部门将采取守点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成立夜间执法专业队,对夜间“六乱”扰民问题进行查处。广州还准备建立城管公安保障机制,定期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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