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增加孩子"休息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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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8:57 中国新闻网 | |
12月24日进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为未成年人减负等,仍是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我的外孙女才4岁半就参加了美术、小提琴和形体3个课外班。”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育理从自己的小外孙女说开来,“现在的中小学生不堪重负,家长们都很有意见,但又都无能为力,爱莫能助。” 朱育理委员说:“现在,什么都从娃娃抓起,什么体操、跳水、高尔夫、台球、足球、长跑……,必修课已经不堪重负,选修课又种类繁多。” “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定要规定未成年人每天不少于10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晚上10点前必须睡觉。如此一来,还可以限制孩子们的上网时间。”朱育理委员据此建议草案中增加“休息权”,休息权在宪法、劳动法、教育法中都有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更要明确规定。 李春亭委员说,现在学生最大的负担就是学习的负担,有很多不应该学的,都压到了孩子的身上,极大地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他说,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学校保护条款里,只笼统地提到素质教育,而没有对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和管理作出规范,也没有对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负担加以明确限制。 全国人大代表周丽珍来自江西,是一位从事义务教育36年的教师。她说:“初中学生的睡觉时间能有七八个小时的已经是少数,高中生甚至连7个小时的睡眠时间都没有。老师又何尝不愿意减轻学生的负担?但是,升学率直接影响到老师的考核晋级,所以,要减轻学生的负担,一定要严格执行通过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对教育制度的改革。” (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崔丽 程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