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叫停燃气初装费 燃气初装费或变身容量费(3)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9:09 金羊网-新快报 |
各方热议 提议取消初装费第一人、法律专家朱永平: 物价局做法开全国先河 对省物价局此次的决定,我感到很欣慰,我自己参加过多次的相关座谈会,了解到物价部门做过一系列的考察、研究,当时表示不会取消收费的声音还是很大的。这次省物价局的做法可以说开创了全国先河,成为广东典型社会进步的案例。这表明政府在处理历史问题上更自信、更开明、更依法行政了!未来面对各个垄断企业的不合理收费,物价部门任务还很重,还将面临不断挑战。物价局这次也允许各地自定收取容量气价,这有必要通过公正的程序,让公众的参与度加大。 多次呼吁取缔公用事业“霸王条款”的省政协委员王则楚: 建设成本政府应有投入 取消初装费是很好的,但如果物价局把容量费也定为3000元或3500元,在安装时一次性收取,那它就类似初装费,性质没多大区别。我觉得还是把居民必须负担的固定成本分摊到每吨气价上的方法更科学。作为公用事业,管道气建设成本不能都给老百姓,政府应给予支持,可采取政府贴息等方法进行投入。 房地产专家韩世同: 有利于减轻买房者负担 广州的房价已到如此高涨的程度,买了房还要交这么高的燃气初装费,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是很必要的,有利于减轻买房者的负担,这也体现了政府越来越进步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取消初装费对开发商不会产生什么影响,房价依旧是高利润的形态,老百姓仍然压力很大。 市民: 切勿“换汤不换药” 记者昨日采访了不少市民,市民听到取消初装费的消息,都非常高兴,已收楼交了燃气初装费的一些业主则感到“很亏”。不少市民还表示,希望彻底取消燃气初装费,不要变换其它的名目收取。天河某楼盘的业主胡先生说:“如果物价局又研究制定一个几千元的容量费,那实在是换汤不换药,等于绕了一大圈忽悠百姓,另外管道气价格最好不要提得太高。”(陈志龙陈红艳) (侯颖/编制) 上一页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