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2006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省级总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7日04:27 大江网-江西日报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胡幼桃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江西省2006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省级总预算草案》、《关于江西省2006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江西省文化厅等80个部门2007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综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6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数:财政总收入518.1亿元,同比增长21.7%。地方财政收入305.3亿元,同比增长20.7%,完成汇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的109%。地方财政支出为516.9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资金),完成汇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的104.1%,加中央财政追加的专款开支等部分,全省财政支出执行数695.3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3.3%。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数:省级地方财政收入52.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7%。省级地方财政支出90.2亿元(含中央税收返还和设区市上解收入等在省级开支部分),完成预算的97.1%。其中:科技支出2亿元,支农支出3.6亿元,教育支出12.4亿元,分别同口径增长22.5%、23%、16.7%,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3.1%的增幅,符合法律要求;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8亿元,同口径完成预算的111.1%。此外,省级预计超收收入2.24亿元在当年已作了安排,安排情况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报告。

  2006年是“

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省人民政府及
财政部
门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扎实工作,努力奋斗,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增幅连续四年保持在20%以上,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跨越500亿元和300亿元,规模上了新台阶;支出管理不断强化,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行为逐步规范,财政工作为保证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在肯定财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总量仍然偏小,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还比较低,各地区财力不均衡的状况依然存在;基层财政仍比较困难,一些县乡债务负担较重;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管理力度有待继续加强等等。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7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省级总预算草案,全省财政总收入安排596亿元,比上年收入执行数增长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50亿元,增长15%。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中央其他各项补助等,减去上解中央支出,2007年省级总预算可安排的财力为675亿元。2007年省级总预算支出安排665亿元,预留不可预见开支经费等10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省级预算草案,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60.1亿元,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中央各项补助收入和市县上解收入等,减去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等,2007年省级预算财力为125亿元。2007年省级预算支出安排124亿元,预留不可预见开支经费等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按原口径测算,科技、支农、教育三项支出分别增长47%、12.8%、12.4%,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的增幅,符合法律要求。

  此外,省人民政府继续扩大了提交代表大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范围,向大会提交的部门预算草案由去年的60个增加到了80个。为做好对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工作,根据会议安排,财经委员会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对省文化厅2007年部门预算草案的重点审查,从审查情况看,省文化厅200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规范、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总体上是可行的(具体审查意见附后)。

  财经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做到了收入积极稳妥;支出突出重点、高度关注民生,新增财力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总体收支平衡,符合我省实际。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政府所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06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努力组织财政收入

  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加大财政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持力度;要大力培植财源,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要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严格规范和控制减免税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逃税、抗税等违法行为,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要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

  (二)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推进各项财政支出改革

  应当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改进预算工作,形成财政资源合理分配、公共服务能力均衡发展的机制。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好关注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40项公共财政政策,努力把财政收入的增长转化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进步上来。要进一步完善惠民财税政策措施,逐步增加财政对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投入,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继续推行和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及其配套措施,增强县域经济“造血”功能,同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转移支付办法,落实好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维护预算严肃性

  要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契机,继续改进和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透明度,提高“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年初分配到项目的到位率,并努力将年初可以确定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使预算更加完善。始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不断增强预算法制观念,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控制预算追加。

  (四)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支出绩效管理,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分析和评价,将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评的绩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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