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医疗红包”再谈罪与非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09:56 信息时报

  北京政协委员建议将医疗红包纳入奖金的提案毫无意外地遭致反对。这让笔者想起了“存在的未必就是合理的。”这话同样可以反过来讲。也因此,在“医疗红包”这个问题上,老百姓恨之入骨又无可奈何,医疗工作者心向往之又犹抱琵琶,在这场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博弈中,有两方的话语趋向值得我们玩味:一是大多专家倾向于医疗红包的“原罪说”;二是医疗行政机构及其代言人倾向于“漂白化”的制度推进。

  “医疗红包”是向左转还是向右走,这个问题已然越来越具有了口水化的况味,列入商业贿赂严惩也好、修正为“红包奖金”改良也罢,在我们热火朝天地谩骂和捍卫之前,可否平心静气地解剖一下“医疗红包”这只麻雀究竟为何物?

  如果说“医疗红包”真有转化为“红包奖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无非有两个结果:一是这个患者倾家荡产心不甘情不愿递上的“红包”代偿了我们医疗利益平衡机制的某些缺位的职能;二是这个“红包奖金”纯粹是多此一举的职务寻租,是一种溢出价值。医疗工作者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道德先锋的土壤首先应该是利益平衡的配置机制,遗憾的是,在现行的

医疗体制下,医生正常的逻辑上的收入的确与市场的价值比较脱钩。那么,老百姓的这个“血汗红包”所代偿的,不正是未曾被纠偏的医疗价格体制和政府财政补贴账单吗?换句话说,如果医疗工作者的利益与工作损益率合理,谁还敢再叫嚣“红包万岁”?

  关于医疗红包是撒旦还是上帝的问题,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它的来龙去脉。一者,患者与医生非亲非故,这个“红包”显然不是建立在礼尚往来的人情基点上的,无论如何辩白也难逃其非法索取的性质:这个红包的取得是以“性命要挟”的信息霸权打底的;二是若把红包“漂白化”,又没有一项制度能让这个数字不定裁量自由的“红包”制度化成可约束可检验可归谬的契约,因为一旦规定下来就成了明码收费,而不规定“看着给”的红包又如何确保患者公正合理地在医疗服务中获得正态的“红包收益”呢?

  默认红包,就是默认了金钱决定命运的医疗“丛林法则”。正如专家所言:一种现象的长期存在和流行必然有它依赖的土壤和环境,尤其是这种土壤和环境可能会冲击法律的持续生存和道德的长期守望。我们时下的当务之急怕不是对红包妥协、发“红包奖金”,而恰恰是谋图改变医生与患者、患者与患者之间博弈的规则,引导和规制博弈结果。毕竟,人命关天的问题上,生存权和生命健康权是一个底线的命题,不容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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