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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弃婴事件不时发生 民政部门:难以监管防范(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11:34 中国新闻网
各方说法 案例2当事父亲接受采访:“我们想要健康的孩子” 1月5日中午,记者联系到了陆某,他在电话中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丢弃孩子的真实想法: 记者(下称“记”):多难得的一对双胞胎,你们怎么不要她们呢? 陆某(下称“陆”):我不是不要。两个孩子是早产儿,其中一个肺有问题,我怕养不大她们。 记:自己的亲骨肉,你不想她们? 陆:毕竟是我的亲生女儿,说一点不牵挂是不可能的。我让朋友隔几天就去医院看看她们。听说一个孩子还是不行。 记:我在医院看到她们时,两个都很健康,早就可以出院了。 陆:早产儿身体肯定不会很好,能养大也会影响以后的健康,而且小的(妹妹)肺有问题。听朋友说,这种情况,就算现在治好了,以后还会经常复发,可能活不过3岁。我怕花了很多钱给她治病,还是会死掉。 记:你们家经济条件很差吗? 陆:我现在拿十来万出来给她们治病一点问题都没有。我在广州承包工程,正准备在广州买一套房子。如果花十来万能够把她们两个完全治好,我也愿意花这个钱,但她们是早产儿,生下来才2斤多,体质又不好,小的(妹妹)还有病,根本不可能像健康孩子那样长大。听说双胞胎是要成对养的,如果一个死了,另一个也养不活。 记:她们不健康,你就不会再管她们了吗? 陆:我还是会用其它方式去关心她们的,可能会请朋友帮我去看望她们,给一些金钱和生活上的照顾,但我不会认她们的。 记:你还有其他孩子吗? 陆:现在的老婆是我的第二任,前妻因为产后身体不好,几年前过世了,有一个3岁的男孩。这对女儿是我和现在老婆的第一胎,如果要了她们,我们就不能再生了。我们想要个健康的孩子,只好不要她们了。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