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弃婴事件不时发生 民政部门:难以监管防范(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11:34 中国新闻网

  民政部门:弃婴行为难以监管防范

  白云区妇幼保健院杨院长介绍,他们曾派专人按入院时登记的联系方式寻找过这些弃婴的父母,但他们都是外来打工人员,流动性比较强,很难找到,人走后电话也随着关机。据广州市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龚律师介绍,这些父母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261条,构成遗弃罪,最高可获刑5年,如果遗弃的是双胞胎可能判得更重。

  对此,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丁东风处长也表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所倡导的是从社会道德的范畴要求新生儿的父母,不管新生儿是不是残疾、是男是女,父母都应该尽到抚养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政府一直在加强对新生儿父母责任感的教育。不过,针对时有发生的弃婴事件,丁处长表示,如果真的是找不到父母的小孩,市社会福利机构肯定会接纳,并且好生照料。

  丁东风处长表示,市民或者单位发现弃婴的,首先应该及时报警。丁东风表示,由于社会福利院接收的弃婴都是经公安部门确定无法找到父母的,因此很难在源头上进行监管和防范。

  心理医生:被弃感将伤害弃婴一生

  据介绍,目前在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生活的孤儿和弃婴在1300人左右,由于福利院只有800个床位,部分弃婴寄养在其他福利机构。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丁东风处长表示,智力正常、身体健康的小孩,社会福利院能保证其享受正常小孩应有的教育,包括小学、初中,甚至到大学。重度残疾的弃婴,社会福利院也会看护其直至最终。

  不过,白云区心理医院青少年心理专家沈家宏教授则表示,被抛弃感和被忽略感将给弃婴的一生造成不可弥补的创伤,并且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隐患。“父母是孩子成长中的关键人物,任何人都不能取代,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很难和周围的人建立爱的关系,也不利于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不管将来他(她)的性格是开朗还是内向,被抛弃感始终是难以消除的。”

  据介绍,与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相比,弃婴易患一种心理学上称为“母爱缺乏综合症”的心理疾病,他们对人生道路中遇到的困难承受能力更低。对人群和社会没有安全感,在其成长过程中如果没有得到社会的善意对待,可能对社会产生仇恨,并用破坏性行为来报复社会。

  从事少教所“问题少年”研究多年的中国作协作家肖存玉女士也告诉记者,少教所七成以上的“问题少年”都是自幼缺乏父母关爱的。其实不只是孩子,这些孩子的父母在遗弃孩子的同时,也将一辈子背负着对孩子的愧疚感。(新快报/杨黛清周继坚孙丽芳 徐昌 郗慧晶)

  [上一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