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4个部门调研户籍制度 改革时机基本成熟(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17:11 中国新闻网

  回归本位渐成共识,深化户籍改革势在必行

  据了解,早在1992年,国务院就成立了由国办牵头、公安部等部门参加的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特别是城市社会综合承受能力不足,为避免影响社会稳定,户籍改革总体进展较慢,改革目标也远未实现。

  半月谈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广东省2001年10月出台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政策,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但由于有关部门配套政策的调整不及时,不得不于2002年3月暂缓执行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内容。

  “现在,对于户籍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家都有认识,但关键是户改以后二元结构要改变。”黄双全说,“如果户籍改革与经济社会配套政策未能衔接好,其他方面还是二元的,仅户口改成一元的,没有实际意义。”他认为,如果我们积极稳妥推进户籍改革,各部门适当调整政策,一元化户籍改革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国务院户籍改革调研组认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社会各界呼声十分强烈,改革势在必行。鉴于户籍管理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其改革既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又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改革必须立足我国国情,统筹规划,积极引导,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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