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4个部门调研户籍制度 改革时机基本成熟(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17:11 中国新闻网

  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和谐推进户籍改革

  黄双全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城市和小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为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奠定了基础。而允许城镇中一些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谋生手段的公民在常住地落户,并不构成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和冲击。同时,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挂钩的民政、劳动保障、教育、计划生育等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为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

  多年的实践,更为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据黄双全介绍,自上世纪80年代始,公安部就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一些省份在执行国务院及公安部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又出台了进一步改革措施,包括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划分,统称居民户口;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放宽进城落户限制等,这些经验都可圈可点。“不改现行社会政策,户籍改革单兵难进”。针对这样的群众议论,河南鹤壁市在出台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同时,要求国土资源、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抓紧落实和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市委、市政府还组织有关部门对户籍制度改革后本地可能产生的人口迁移情况,对当地行政管理和资源可能产生的压力,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衔接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预测,并针对各种情况提出了可操作的建议。

  国务院调研组认为,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不研究解决好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问题,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难以稳步推进。因此,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与户籍改革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制定出相应的修改和过渡性措施。

  专家们强调,户籍改革离不开群众的理解支持。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解决依附于户籍制度之上、城乡有别的社会经济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户籍改革在宣讲上要引导社会各界澄清各种模糊认识:既要纠正户籍管理“无用论”,还户籍管理本来面目,又要警惕户籍改革“万能论”,消除对改革不切实际的幻想,切实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来源:半月谈,作者:程红根 任力波 黄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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