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湖南通过28件地方法规 心系群众是07立法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14:32 红网

  红网长沙1月31日讯(记者 李慧芳)2月1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向东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

  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8件

  一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各项职权,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8件。其中省本级制定、修订、废止地方性法规20件,批准长沙市制定、废止法规4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修订、废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件。吴向东指出:“在这一年里的立法数量比往年有明显增加,质量上也有新的提高。”

  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是立法重点

  吴向东介绍,在立法项目的确定上,常委会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立法的重点。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注重经济、社会管理、社会发展方面的立法;注重立法为民,“立、改、废”相结合。注重加强立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立法科学性;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力求体现鲜明的地方特色。

  根据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对传染病防治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烟草专卖法和专卖法实施条例、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以及法院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查。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各专门委员会执法检查和调查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

  

  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加强监督

  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等形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重督促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了“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等活动。

  同时加强了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

  改革发展稳定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是2007年监督重点

  吴向东在报告中表示,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

  吴向东指出,除依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将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不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稿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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